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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必备21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10-29 10:15:02 来源:网友投稿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第1篇(一)设置管理机构1、管理机构。以企业(法人)内部管理文件形式,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注明机构人员的职务及联系电话。2、机构管理结构图。将管理机构的人员用组织结构图表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必备21篇,供大家参考。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必备21篇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1篇

(一)设置管理机构

1、管理机构。以企业(法人)内部管理文件形式,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注明机构人员的职务及联系电话。

2、机构管理结构图。将管理机构的人员用组织结构图表示,注明各管理人员之间的管理关系以及所管理的部门及设备。

(二)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及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1、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若安全生产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有加盖公章的企业任命书。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有加盖公章特种设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任命书应注明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及任期,任命的管理人员应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附劳动关系证明资料)。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管理。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办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2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实施的紧急采购,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招标限额,在采用招标方式时,适用《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预算编制、信息发布和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采购合同的订立、采购资金的拨付等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

第八条 本市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应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条 市、镇两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集中采购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三)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四)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五)依法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宜。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月度政府采购计划,由主管预算单位汇总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般不得调整。采购人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报送采购计划的程序进行。不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的项目,不予列入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四条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实施分散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 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审核,集中采购机构据此建立相应的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为辅。

第十九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报意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苏州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专家库由财政部门按财政部、监察部的有关规定设立。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需要使用专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本着专业对口的原则,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当场记录备案。政府采购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束前应当保密。对行业或产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本地政府采购专家库不能提供所需专家的,财政部门应当从上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如仍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确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客观、诚实和公正地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政府采购专家应当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一经订立,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将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家和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和验收情况;

(四)政府采购专家的使用情况;

(五)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情况;

(六)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实行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人员轮岗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其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等有关情况在指定的媒体上如实公布。

第三十一条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制订相应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予以实施。

第三十三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财政、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机关应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向其支付预算资金,并相应扣减预算指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财政部门应提请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政府采购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损害或继续履行将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三)擅自委托未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四)应进行集中采购而擅自进行自行采购的。

第三十六条 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而未邀请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或在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承诺履约的,给予其取消中标资格、限期整改、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地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第三十八条 验收方成员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对构成犯罪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常政发[1999]15号《常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长期、有效、规范地开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三条 本规定中所指“能源”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电、煤、石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

第四条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公司《节能工作暂行办法》、《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规定》、《节水管理办法》、《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管理规定及办法;

(三)公司目前能源使用和管理现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领导工作。

(一)人员设置

组 长:总裁

副组长: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领导

成 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职责

全面领导公司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相关工作;

全面部署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

第六条 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办公室,设立在规划与资产部,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一)人员设置

主 任: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领导

主任:节能减排主管部门总经理

成 员:公司能源管理人员、各所属单位及机关各部室总经理及专/兼职节能减排管理人员。

(二)职责与分工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政策制定、宣传、培训、检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主要分工如下:

(1)规划与资产部为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以及公司各投资项目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并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牵头组织和协调等;

(2)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减排方面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等;

(3)人力资源部负责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

(4)财务部负责研究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5)科技发展部负责节能减排科研、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

(6)经营管理部负责节能减排定额的制订;

(7)生产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减排管理;

(8)技术中心负责节能减排新技术的研究、储备;

(9)服务公司负责公司食堂、宿舍(所辖范围内)等公共设施的节能减排管理。

第七条 公司及各所属单位设定节能减排专职岗位,机关各部室设置节能减排兼职岗位,履行如下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总公司及公司下发的所有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和工作方针;

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节能减排指标、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节能减排措施及标准体系;

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节能减排报告、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

负责建设本单位能源计量网络,并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检定情况;

负责本单位所有节能减排情况及数据的采集、分析以及本单位节能减排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编制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负责建立本单位的主要能耗设备性能档案;

负责对本单位日常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组织本单位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推广和节能改造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

负责本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能耗量、节能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工作;

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相关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项节能宣传活动;

完成上级部门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节能减排方面任务。

第三章 基础管理

第八条 公司对节能减排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对各所属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各所属单位总经理为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

第九条 各所属单位应设置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制定计量、统计、考核、奖惩等各项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建立节能减排管理体系。

第十条 公司与各所属单位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把各所属单位的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之中。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下发的节能指标,各所属单位要确定本单位的关键控制环节及测量方法,定期组织能源消耗的预测、跟踪、监测,如实书面上报公司能源消耗、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并及时对未完成的节能指标进行原因分析。

第四章 计量管理

第十二条 各所属单位应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xx)配备各级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完善各级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和关键计量设备运行状况档案,努力提高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三条 各所属单位应按照相应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级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确保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章 统计管理

第十四条 各所属单位要按照《节能减排统计管理办法》制定统计细则,开展各项节能减排统计工作。

第十五条 各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保证统计数据的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 各所属单位应定期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核查工作;监督本单位节能减排措施和项目的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 各所属单位应按时按要求上报节能减排统计数据,按月对本单位节能减排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

第六章 生产管理

第十八条 各所属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开展生产管理过程中施工方案的优化,以减少项目的能源消耗、降低成本。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项目组要对相应的所属单位负责的船舶、吊车等大型、关键耗能生产设备调度工作进行跟踪监控,生产管理部要综合考虑工期、进度、近邻项目资源配置等状况,做好项目组与所属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二十条 各设计项目组要将优化设计理念贯穿到整个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做到选材合理、流程优化、库存材料合理利用,尽可能降低项目成本并做到环保节能。

第二十一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组应对取得良好效果或具有借鉴、推广意义的节能减排措施及产生的效果进行记录、总结、汇报。

第七章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阶段,应编制项目节能篇(章),并报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审核。

第二十三条 节能篇(章)的编写、评估和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原则,依据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的节能篇(章)应包括投资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设备(工艺)的能耗水平及其用能产品的效率、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具体参照总公司企业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节能篇(章)编写通则》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工艺和设备用能指标、公用工程、装置能耗指标、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等,要以国际先进能耗水平作为设计依据。

第二十六条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合理用能的工艺和设备,应有完整的设计能耗数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及不符合节能降耗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耗能设备。

第二十七条 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能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企业要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

第八章 办公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所属单位应从细节入手,全面开展办公节能节水工作。

第二十九条 节约用水。各使用单位应协助办公楼宇管理单位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安装或更换节水型水龙头,张贴节水标志;减少和避免自来水跑、冒、滴、漏现象,杜绝“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条 节约用电。培养员工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上班时间,要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通风,需使用空调时,温度调节至适宜温度即可(夏季≥26℃,冬季≤20℃);加班时,要自觉关闭无人员办公区域的照明灯;公用设备(包括打印机、水龙头等)应指定管理责任人,制定使用管理措施,确保不使用的设备下班后关闭,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第三十一条 节约办公耗材。控制打印、复印数量,杜绝打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提倡双面打印和单面打印用纸再利用,提高纸张使用率。

第九章 耗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所属单位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落后设备,不断实现工艺创新。

第三十三条 在购置或建造设备时,应对设备的节能减排性能进行要求和限制;采购过程中应优先选择节能减排性能好的设备,禁止购买国家及各级政府命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用水器具。

第三十四条 适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和改善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以降低设备的能耗水平;应加强对重点耗能设备及老旧设备能耗状况的监控,建立专门的耗能台帐,定期对能耗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章 油品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用油单位应根据生产计划,编制供油计划,及时购进生产所需的成品油。

第三十六条 各用油单位应统一管理成品油的供应、输送和仓储工作,监督其合理使用,减少耗损。

第三十七条 成品油购进时,接收单位要对油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测、核对;外部单位供油的,接收单位应要求对方出具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并对计量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 油类出库应准确计量,并建立用油台帐。

第三十九条 各用油单位应及时对废油进行回收处理。

第十一章 宣传、培训

第四十条 各所属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网络、报纸、板报和其他宣传工具,积极宣传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弘扬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教育广大员工转变观念,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第四十一条 各所属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培训,使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和用能设备操作人员熟悉国家的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节能减排专业知识,推广节能减排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技术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二章 技术节能

第四十二条 各所属单位应积极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推行节能减排技术进步。

第四十三条 各所属单位应积极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减排科研项目、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对行业内外节能减排新技术进行评价,引进、消化、吸收行业先进节能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布节能减排推广技术目录,组织节能减排技术交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四十四条 各所属单位要加强节能减排项目管理。由各所属单位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优选和上报拟建节能减排项目,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对重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评价、验收项目竣工后的节能减排效果。

第四十五条 各所属单位每年要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有计划、分重点地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更新改造,逐年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十三章 考核、奖惩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年设节能减排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依据《节能减排考核奖惩办法》定期对各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对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项目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四十七条 各所属单位应定期检查用能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情况、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等,及时制止和处理浪费能源的违规、违法等行为。

第四十八条 公司节能减排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评价考核结果未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公司各项评奖评优活动资格。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4篇

一、加强管理,抓好节能,用好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是教职工的共同责任。

二、总务处是学校水、电、暖的职能管理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要定期对学校所有部门的用电、用水设施进行检测维修,排除安全隐患,严防跑、冒、滴、漏,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确保用电、用水安全。

三、学校所有部门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要按照学校配备的灯具使用,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安装指明灯具以外的其它电器,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由电工安装。否则按私拉乱扯电器处理。

四、学校所有部门严禁使用电炉子等用电瓦数较高的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外,还要处以罚款。

五、节约用电。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人睡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六、在无教职工、辅导人员监护的情况下,不准学生独自使用、操作与电网相连的任何电器。

七、路灯及其它公共场所电灯,固定专人管理,按时开关。

八、加强对学校水电等公用设施的监督管理,若发现人为破坏供水设施的`现象,一经查实,加倍赔偿,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九、各班要加强暖气管理,不得踩动暖气管道和暖气片。

十、试暖完毕,严禁个人动用阀门和跑风等供热设施。

十一、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不热、漏水等问题,应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

十二、因人为原因造成供热、供水设施损害除赔偿损失外扣除班级量化分。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5篇

为确保公司和员工财产安全,创造一个文明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要求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亲自到办公室申报,经办公室批准后开具“住宿安排通知单”,由后勤主管安排到指定的房间住宿;如未登记,擅自入住的罚款30元。公司现有住房可以满足公司现阶段员工居住,因此公司规定不在公司居住人员暂不实施房补。

二、公司统一规定,安排单人间的人员有:部门部长、车间主任、夫妻工,其余人员一律不在其列,特殊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三、住单人间宿舍的人员若妻子或丈夫不在公司任职却长期居住在公司的,公司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房租费。

四、员工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就寝,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如确有需要,必须向办公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否则除水电费双倍扣除外并处20元罚款;员工搬离宿舍也必通知办公室,否则水电费照扣。

五、员工宿舍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经办公室批准备案后方可留宿,违者处50元罚款;

六、除经安排的夫妻员工外,不得男女同居,更不得男女混居,违者处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严禁在宿舍区内堆放杂物、乱倒垃圾、乱扔瓜壳果皮、乱泼污水,垃圾纸屑等必须倒入垃圾桶内,违者处以30元罚款;向窗外乱扔杂物,违者处100元罚款,并且所造成一切责任事故全部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八、住宿员工必须注意消防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电炒锅、电饭堡等高耗能电器,违者除没收电器及炊具外并处罚款20元;严禁在宿舍内做饭、烧菜,违者处罚款50元。不准在床上吸烟,严禁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罚款20元;

九、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取闹,严禁将录音机或电视机等音量开大而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21:00分后,早上6:30分以前播放音乐,若有投诉,情况属实处罚款20元/次。

十、员工离开宿舍应关闭所有电器开关,违者该宿舍每人罚款10元/次。、

十一、严禁损坏、侵占、宿舍公共财物、设施,如有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20元罚款;特别是床板、床架,不得因暂时无人居住,就擅自拆除,一经发现,处50元罚款,如无法确认责任人,同宿舍人员各罚款30元。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违者罚款10元;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吸毒,违者处以200元罚款,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严禁在宿舍区内乱涂乱画,违者罚款10元;

十四、员工用厕所后要自觉冲洗干净,保持卫生,违者处罚款10元。

十五、为了保证良好的卫生环境,后勤部组织联合执法小组每月对员工宿舍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宿舍卫生较差的,宿舍每人处10元罚款。

十六、员工离职出厂时应主动要求办公室检查行李及公司财物,经确认完好无误后交回房间钥匙,方能结算工资。

十七、水电费的计算:

1、每个房间每月限用电量夏季(5-10月)为25度,其余月份为15度;每人每月限用生活用水夏秋季1m,春冬季,由公司承担水电费。超过限用量的水电费,按该房间入住人数平均分摊:每个房间每月超用电量15度(含15度)以内,按每度元计算电费,超15度以上,按每度元计算电费;超限生活用水,按每立方5元计收水费;

2、严禁员工到食堂取水(开水除外)或开启他人水龙头取水,违者每次罚款50元。若有离职人员的水龙头暂时没锁,因此有人到此取水,所有水量的费用由同层楼的居住人员平摊,希各位员工互相监督,自觉到规定水龙头取水。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6篇

为规范学生用水用电行为,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养成良好节约水电习惯,增强职工、学生节约能源意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建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用水用电制度  

爱护水电管线及水、电器设备,不得在公寓楼内私自搭接电线、安装插座。

学生不得私挪动宿舍插座,学生手机、学习机充电一律在宿舍有人的情况下进行。

宿舍做到按时熄灯、人走灯熄。停电时要检查电源是否关闭,放假离校前认真检查宿舍所有电器(尤其是厕所排气扇)关闭情况,避免电器无人看管长时间工作而出现用电浪费及安全事故。

白天非特殊阴暗天气原则上不开走廊灯。

宿舍内禁止学生私自使用自带用电设备,宿舍安装的照明灯学生不得私自更换功率更大的灯具。

宿舍无人时电扇应关掉,务必做到人走扇停。不能疲劳使用电扇,让电扇连续工作。

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习惯:

(1)睡觉之前、出门之前,应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特别是停水时离开宿舍,更要认真检查,避免来水时造成水资源浪费。

(2)严禁将茶叶、食物残渣等废弃物丢进蹲坑或洗手池,更不得将废弃衣物、塑料袋、矿泉水瓶等物件扔进下水道,避免造成下水道堵塞,避免用水浪费。

(3)注意节约用水,洗手时不能把水龙头开得过大;洗漱、洗衣,不让水长流;学会一水多用。洗脸、洗脚后的水用于冲厕所。

公寓住宿学生均有管理、监督、检查、维修上报水、电设备、设施的义务与责任,发现水电设施、设备损坏,及时到楼管处报修,如遇紧急安全问题,及时当面告知公寓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安排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公寓维修工是分管公寓楼水电设备维修直接责任人,接到报修任务需要及时予以处理,维修不了及时上报公寓维修科,并采取切实措施杜绝由此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水电浪费现象的扩大。平时采取报修和主动巡修相结合,保证学生宿舍及公共用电、用水开关、水阀等正常使用,并经常做好安全检查和维护,发挥开关作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管理考核办法

楼管员和宿舍长是公寓楼、宿舍用水用电设施直接责任人,实行谁损坏,谁赔偿原则。找不到当事人,由共用人一同承担。用水用电设施损坏如未上报,一经发现,则扣相应管理责任人工作考核分。

宿舍长是宿舍用水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平时必须坚持用水用电安全排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如因责任人管理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公寓将依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公寓楼、宿舍用水实行学校规定的定额,公寓公共部分用电由学校定额,宿舍用电为每学期100度免费,超出自负。

学生公寓每周对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工作人员检查与考核和个人工资挂钩,学生检查与学生宿舍内务**检查挂钩,具体见下《用水用电考核细则》。

三、学生用水用电考核细则

序号考核项目扣分标准

未经同意私自搭接电线、装插座 5分

宿舍内使用电热、冷设备 10分、通报批评

未按规定关灯、扇、厕所排气扇、水造成浪费5分

私自更换大功率用电器10分

向蹲坑及洗手池内扔废弃物3分

私自拆、装水龙头 10分

发现损坏未及时上报维修造成长流水3分

故意破坏水电设备设施10分 赔偿并予以处罚

有扣分的宿舍,不能参加文明宿舍、优良学风宿舍的评比,所扣分数计入学生综合测评,影响学生奖学金、优秀先评比。

四、公寓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公寓管理员、门卫、保洁等工作人员使用违章电器,除没收外罚款100-2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公寓公共区、管理员办公室出现人走灯未熄或水未关现象,予以通报批评。

管理责任人未能及时上报水电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造成不必要浪费水电、损毁公私财物现象,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赔偿。

维修工没按工作要求及时处理报修和主动巡修,由此造成的水、电、暖气、及没有正常巡检等的浪费和水电暖元器件的损坏,将是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7篇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而制定本制度。

2、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2.1电梯钥匙包括:层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和自动人行道启动开关钥匙。

2.2电梯钥匙必须由本单位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保管和使用。

2.3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

2.4保管人员要按《电梯钥匙领用记录表》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2.5领取层门电梯钥匙前,应阅读《电梯层门钥匙安全警示》,并按一式两份签名确认,一份由本单位存档,一份由领取人员自存。

2.6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8篇

为加强学校用水管理,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对学校用水管理如下规定:

一、用水要求

各楼层的厕所等场所应充分利用水源,作到一水多用。

卫生间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减少长流水,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各部门卫,每天早晚都要检查水龙头关闭和渗漏情况,发现立刻报告后勤进行维修。不准教师、学生擅自改动。

学校严禁私家车在单位洗车。

学生必须爱护公物,对所有供水设施不得摆弄,毁坏,凡毁坏供水设施者一律照价赔偿,并追究肇事者责任。

各用水部门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源。

生活用水应当推广节水型器具和设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二、管理制度

全校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用水设施和设备。班主任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的教育,教师要以身作则。

做到人离则关闭所有用水设备,防“常某某”现象的发生,禁止水资源浪费,杜绝安全隐患。

学校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出现漏水现象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全校师生做好监督工作,发现浪费、破坏现象及时举报。

值班人员要做好巡查工作,节假日离校前做好彻底检查工作,确保用水设施正常,不用的水阀及时关闭。

设立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

全校可以按照部门需求,定时开放关闭水阀。

全校教师、职工、学生对学校用水管理制度,有权向后勤处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协助学校用好水,管好水。

三、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学校校园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落实我校节能减排工作,规范和指导有序开展节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能源,是指学校使用的水、电、煤常规能源。凡使用学校能源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必须遵守此规定。

第三条学校开展节能工作坚持依法节能、合理用能和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学校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适应学校发展的节能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节能型校园。

第二章节能管理组织

第四条学校成立的节能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校的节能工作。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年级组长和后勤水电工组成。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学校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方面有显著成绩的老师和学生予以奖励。

第五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学校节能领导小组在组长组织下,领导学校的节能工作,实施学校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5、组织审定学校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6、审定学校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

7、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

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第六条学校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处,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节能工作,负责节能技术改造,对全校水、电、煤及相关的能源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对全校日常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第七条节能办公室为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学校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领导下,负责做好学校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学校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学校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具体开展学校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和能量审计。

4、具体组织编制学校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5、参与审查学校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6、组织广大师生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学校各科室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

8、按月、季、年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9、根据学校节能奖惩制度,审核校内各单位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

10、协助学校宣教部门,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师生的节能意识。

第三章节能目标责任制度

第八条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节能目标计划,为本责任制定落实和完成的目标。

第九条各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节能管理工作的最终责任人。

第十条学校逐步推行水电计量管理机制,进行节能目标责任制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科室要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配备节能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将节能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实施,严格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第四章节能指标分解

第十二条学校参照上级和本地区的用能、用水定额标准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制定合理的校园用能、用水定额及节能指标。

第十三条各科室负责将学校下达的节能目标做进一步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位,明确责任,逐级考核,保证完成。

第五章节能措施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倡导以下节能措施。各科室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更多样、更广泛的节能措施;

1、学校用电实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原则。对违反用电原则的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2、学校用水按照年度水指标进行使用,并贯彻执行“节流与开源”的节水原则。

3、整个校园的用水用电,逐步纳入计量管理。新建和改造的建筑物,必须安装水电计量装置,加强目标管理。

4、公共区域卫生间使用节水延时阀水龙头。

5、教室照明使用节能灯。

6、夜间灯使用节能灯或声、光控灯。

7、校区绿化、冲厕节约用水。

8、实施室内温度节能设定,夏季室内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第六章节能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节能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的节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内部的节能监督、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目前的管理体制,节能办公室对学校进行节能监督考核。

第十七条因水电超指标的办公室,及时予以警示。

第十八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节能表彰大会,对有效节能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未完成节能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学校能源用以满足教育教学、办公为主,非学校办学、生活用能学校不予解决。

第二十条学校领导要重视节能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强调搞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提倡搞好节能工作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
强调做好节能工作目的是更好地保证学校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认真搞好节能宣传教育,做好每年9份月新生入学后的节能教育;
评选“绿色班级”及环保小卫士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二条在学生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设立学生义务节能宣传员岗位,办好节能宣传网站。

第二十三条学校逐步对非节约能源的设备、设施、器具进行改造、更新。同时对改造后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评估。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须按项作出可行性报告(包括措施的针对性、先进性、质量、节能效益等),上报校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章能耗的统计和公示

第二十四条能耗统计和抄表计量每月一次同时进行(寒暑假两个月一次)。但实验室和有关单位要对大功率用电设备做好用电台帐记录和统计。

第二十五条每个季度负责对全校水电计量数据进行一次汇总统计,于每季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节能办公室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在完成水电计量、统计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水电计量报表、数据资料和统计台帐等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专项节能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共教学办公区的节能工作,纳入学校专项节能管理。进行专项节能目标、专项能耗经费等重点监控和管理。其节能目标和能耗经费按上年水电实际消耗量为基数进行核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10篇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班级、行政办公室、电子备课室、活动室、水房、食堂、厕所、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要严格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DVD、电风扇、空调、电灯、消毒柜、开水器、多媒体等电源由本办公室(班级)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放学或使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电器设备,开水器、消毒柜、紫外线灯、打印机、多媒体、光纤总控等设备,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

4、做到节约用电和充分利用资源相结合。为确保用电安全,班级使用空调时,禁止两台空调同时启用。

5、禁止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班级老师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当天的主班老师。中午时段用电管理责任人为保育员老师。

2、各行政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本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

3、电子备课室、电子总控室、各活动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

4、教学区、办公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总电源控制开关和紫外线灯控制开关,由门卫负责管理,晚上放学后负责检查全园所有照明、电器设备电源是否关闭。

5、食堂、水房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由园委会研究决定。责任人发现用电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若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电工每月要对全园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器开关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用电安全。因不负责任、**造成损失,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3、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室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11篇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加快建设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制度,请各处室、年级组、班级严格执行。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1、目前,学校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经费和资源紧张,另一方面在工作中又存在不同程度的浪费现象。因此,教职工及全体同学要提高对勤俭办学重要性的认识,并结合实际,厉行节约有限的资源和经费。

2、积极做好创建节约型校园的宣传活动,将节约理念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增强广大师生的节约意识,积极开展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粒米、一度电、一分钱为主题的“五个一”节约活动,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3、要通过多种形式,倡议学生忧患资源、保护环境;
节约用水、适量使用;
节约用电、随手关灯;
节约粮食、因量度食;
节俭生活、合理消费;
养成随手、随处节约的良好习惯。

4、总务处要把节约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向广大师生介绍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节能知识,大力宣传厉行节约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5、倡导低炭环保型生活。

二、采取措施,节约能源或经费

1、各处室要认真落实学校关于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把节约节能纳入到常规性的管理工作之中,精细管理制度,精细管理职能,精细监督机制,提出本单位节约节能的具体指标,认真加以落实。

2、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总务处要完善计量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校园用水用电设备的日常检查、巡视,对损坏的用水、电设施应及时维修,严格控制跑冒滴漏、长明现象;
对师生中的浪费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相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的,应给予相应的处理。

3、积极采用节能型用水、电设备,提倡安装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倡导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水的二次利用。

4、晴好天气教室最迟上午10点关灯,阴天下雨视情况而定,

6、总务处每周三次检查班级用电情况,如有违规用电情况报政教处扣文明班级分。

7、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办公室、实验室、阅览室、宿舍、会议室等场所要根据需要用电,做到晴天不开灯,人少少开灯,人走即时关灯;
白天尽量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
在合适照度的情况下,合理开启所需数量的照明灯具。

8、公共场所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和关灯,公共场所通道的路灯要安装自动控制开关,防止白昼灯。

9、合理使用空调。夏天室外温度低于30℃,冬天室外温度高于16℃,不得开启空调;
在使用空调时,要注意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的空调温度一般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的空调温度不高于摄氏22度;
人员离开房间时,需及时关闭空调;
严禁出现中午或晚上室内无人时,空调仍在运行的情况。

10、减少电子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合理开启和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用电设备,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待机,基本做到人走机关。

11、杜绝在学生宿舍、办公室、实验室等处私自使用电炉、电暖器、电饭锅等电器。不准学生在教室或宿舍充电。

12、由处室领导负责,从紧配置办公设备设施,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和领用手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易耗品的开支。

13、出差尽量坐班车,一般不得包车,特珠紧急的事必须由校长、部门领导审定。严格执行差费的报销标准。

14、加强设备的共享使用。充分利用办公用房和公共开放实验室,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益,杜绝国有资产闲置和浪费;
提倡修旧利废,对一般性办公设备,能维修的尽量维修,确需更换的要以旧换新。

15、节约粮食。学生就餐时,要按需购买,尽量减少剩饭剩菜,养成珍惜粮食,铸就高尚品格的习惯。

讲究卫生节约用水。要求学生冬季取暖,自备热水袋。

三、加强监管,形成规范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节约节能的工作职责,把节约节能作为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形成规范,切实落实节约节能措施,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财务部门要从紧编制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教学科研急需,从严控制预算外开支;
规范开支行为,督促节约活动顺利进行。

3、总务处要加强对各部门节水节电工作的指导,进行年度用水用电情况对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通报,做好监督工作。

4、学校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处室、年级组、班级进行检查,对不重视节约节能管理、浪费严重的部门,将以一定形式予以曝光和批评;
对节约节能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将进行评比,并给予表彰。

友情提示:

1、各部室由各部室管理员负责。

2、各年级组、各班由年级组长或班主任负责。

3、餐厅由餐管员负责。

4、锅炉房由锅炉工管理。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12篇

1、全体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的`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2、全体师生应爱护用水器具,禁止野蛮使用损坏器具。

3、用水时尽量开小用水水量,缩短用水时间,杜绝“水长流和水白流”的严重浪费现象。

4、人人应养成随手关闭水龙头的好习惯,特别是打开水龙头无水时,更应随手关闭,切勿只开不关。

5、卫生间用水在保持冲洗干净的前提下,合理调节冲洗水量。

6、基建施工取水,尽可能使用回收水,绿化用水一律使用窨井内水。

7、各部门严格按照用水量考核,发现超标及时寻找原因,并解决问题。

8、学校经常开展节约用水宣传与教育工作,利用会议、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

9、后勤对各用水重点地方主要耗水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渗漏点并修理。发现人为因素导致水资源浪费时,应及时进行制止。

10、对节约用水提出合理方案有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在节水工作中有重大过失,造成学校经济损失者进行处罚。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13篇

一、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职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华东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具体内容:

3.1所有住宿人员住进或迁出之前,向华东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待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华东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办好钥匙、用具等领取、交接手续。

3.2各宿舍选宿舍负责人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卫生。除特殊情况外,职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负责人汇报,后由宿舍负责人向行政部人员反映。

3.3宿舍负责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楼道及洗手间等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的令当事人整改,华东行政人事部及华东技安部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大检查,检查结果按实际情况予以公布并实施奖惩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3.5宿舍内禁止抽烟、焚烧等出现明火、明烟行为。

3.6宿舍内铺位、桌子按公司规定统一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3.7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上打铁钉、拉绳子等,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8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插座,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暖器、电热毯等超过1000瓦的大功率电器。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并给予警告处分。若三次发现宿舍内存在大功率用电器,屡次不改者,公司将取消其入住宿舍资格。

3.9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10节约用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得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窗门外,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1维护环境卫生,不把食物残渣、包装物、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地面、楼道、卫生间、洗手间及窗门外,一律按规定带往楼下放在垃圾桶内(指定位置),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2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3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产品等公物带入宿舍。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3.14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者。

3、蓄意破坏宿舍物品及设施者。

4、有偷盗行为者。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

3.15所有入住职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功率超过1000w的大功率电器,违反者处以相应的处罚。

3.16严禁职工在宿舍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将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17严禁在宿含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3.18宿舍属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个人用品叠放整齐;请保管好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如有物品丢失,公司可视情况协助调查,但不负担赔偿责任。

3.19为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正确操作使用公司配备的空调、及其他电气设备,达到节能效果,同时为了您的安全,严禁随意拆卸电气设备。

3.20室内所配置的电器上方及表面,严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体接触电器,防止水及其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以免发生短路,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调等电气设备中,注意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置的请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3.21禁止空调全天连续运转。

3.22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空调、等电器损坏,经专业人员认定后,由责任人按设备价格进行赔偿,造成安全事故视情况情节轻重另行处理。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

3.23华东行政人事部和华东技安部将会定期检查宿舍,在检查过程中依据检查表进行打分,分数最高的宿舍,予以公开表扬、奖励;

分数较低的宿舍,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处罚。宿舍存在安全隐患,且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的职工,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3.24住宿人员离职,应于前往行政人事部办理离宿手续,离职当日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25所有因宿舍违规而产生的处罚,将纳入宿舍管理处罚基金,用于表彰先进宿舍,每月公布。

四、附件

违规处罚明细表序号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1、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视情节严重,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2、宿舍内抽烟、使用明火、存在烟头、烟灰处罚责任人1000元,未提供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均摊,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3、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电器没收电器,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4、私拉乱接插座、插排没收排插,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并通报处分一次。

5、故意损坏宿舍内设施设备损坏的设备照原价赔偿,并处罚责任人200-500元罚款6私自改动宿舍内消防设施设备(如感烟探测器、喷淋头等),不规范行为引发火警报警处罚责任人2000元,未提供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均摊,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6、宿含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处罚责任人2000元,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7、宿舍卫生差,物品摆放乱通报批评一次

注:

1、没收的电器、物品等,搬离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门领取。

2、通报处分累计三次的一律搬离宿舍。

五、执行

4.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职工手册执行。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14篇

为培养学校全体教职工的节能意识,切实降低学校办公行政成本,积极创建资源节约型学校,特制定《杨浦初级中学节能降耗制度》。规定如下:

一、对学校现有不符合节能标准的用电、用水器具,由总务处实施有计划地淘汰和更新,公共区域的照明灯逐步安装自控延时开关,加强各类供电供水线路和用电用水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杜绝跑、冒、滴、漏,严防“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二、严格控制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消耗时间,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及下班时要随手关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在光线充足情况下,白天办公应尽量减少使用照明灯,下班离开时做到人离电断。

三、温度在28℃及以下时不开冷空调,温度在5℃及以上时不开热空调;
冷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热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5℃;
使用空调时做到无人不开,开机时关好门窗。

四、学校禁止私自使用电热水壶、电热水器、电炉、电炒锅等高功率烹调电器;
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电器;
离开办公室时须随手关闭各类非必用电器电源,做到人离电断,督促学生在放学离开教室时,人走电断。

五、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
日常生活中推广使用低泡型洗涤剂,减少冲洗次数;
对清洗车辆、花草浇灌及冲洗地面用水应使用井水,严格控制使用自来水。

六、大力倡导无纸化办公,一般性文件和内部资料信息应通过网上传阅或移动性磁盘拷贝;
除重要文件和材料外,打印纸和信封须重复使用(涉密材料纸张除外);
由专人负责复印机(油印机)的使用和管理,资料、试卷复印需就复印数量和纸张型号进行登记。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15篇

一、特种设备的选购

特种设备的选购,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保证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出厂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必须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

(1)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维护部。设备维护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设备维护部应组织维修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工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16篇

为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有效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我校节能减排工作特点,充分挖掘潜能,完善五项制度建设,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降低能源消耗。

一、用电管理

1、微机室、舞蹈室、会议室等室内的空调,要严格控制使用,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6℃时不得开启空调;
冬季环境(因已集中供暖)不得使用空调。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要关闭门窗。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得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班班通、电子白板等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包括饮水机)。

4、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5、禁止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

二、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水龙头。

2、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三、办公用品管理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文件和材料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
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5、尽量减少电话的通话时间,尽量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

四、公务用车管理

1、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的出车制度使用车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非紧急情况下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距离较近时一般不使用车辆,办公室要严格把握。

3、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4、科学、规范驾驶,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

5、禁止私用公车和无正当理由出借公车。

五、接待费管理

1、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分档定标。

2、公务接待原则上不陪餐,确需陪餐的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提倡吃工作餐、按需订餐,坚决杜绝接待中各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17篇

目的:为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煤、油等各种能源,减少能源浪费;
降低成本,提高酒店整体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离开工作间或宿舍,必须随手关闭灯和空调,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尽量不开空调。

2、司炉人员根据员工上下班时间合理供应饮用和洗浴热水,满足员工需求的同时力避能源浪费。

3、酒店车辆要保持良好的车况,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在等待或装卸物资时应熄灭发动机,不要让其空转。

4、内部办公用纸应双面打印,尽量使用无纸化办公(尽可能充分利用0A平台),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5、对客房内的一次性消耗品,实行严格控制,定额管理,绝对禁止员工使用客用品,一经发现,按酒店规定处理。

6、非周末视客情关闭部分楼层照明,以节约能源。

7、客房服务人员在客离查房时,第一时间关空调、开窗;
白天做房时关灯、关空调,并开窗通风,待查房时关闭。

8、PA工吸尘器要及时清理,以减少耗电量,提高吸尘效率。

9、加强对地毯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去渍,延长地毯使用寿命;
地毯清洗增加抽洗次数,降低药水浓度,减少高泡的使用量。

10、餐饮部自助餐后剩余、质好的水果采取榨汁后再利用。

11、宴会厅等大面积经营场所如无宾客消费,关闭一部分灯,收台只要保证基本照明即可。

12、出品部在制作菜肴时,对调味品要做到物尽其用,特别要控制色拉油和高档调味品的使用。

13、要加强冰箱、冷库的日常管理、检查,定期整理,以免造成原料的变质浪费;
冰箱内的存放容积控制在80%左右,避免过多过少储存,冰箱内杜绝存放易挥发、易燃物品或热食物。每餐接待完毕,特别是大型团队接待后要及时整理冰箱中的原料,设法调节、处理存货。

14、配菜时要按照标准菜单的规定进行配置,避免多配。

15、制作水果时要物尽其用,如大型团队用餐,水果拼盘中西瓜用得多时,可开发西瓜皮做菜肴,即“绿色”爽口又节约成本。尽量避免采购高价水果。

16、粗加工时要控制各种原料的利用率,减少损耗。

17、开启水龙头的大小要适中,用后随手关闭。需用水冲的原料,水龙头尽量开小。

18、厨房灶具、炊具、容器要定期清洗除垢,以免影响热效率。

19、工程部中央空调每年清洗一次,并做好防霉处理,分体式空调每周清洗一次隔尘网,既降低能耗又防止细菌滋生污染空气。

20、空调冷热水管做到每年清洗一次,并做好清洗记录,防止管路积垢后产生热阻,降低热传导效率而造成能耗浪费。

21、经常检查水管系统有无滴漏现象,检查热水蒸汽管保温情况,有破损及时修补。

22、在满足设备要求和标准照度的条件下,为节约电力,尽可能采用节电设备和灯具,使电耗降到最低。

23、厨房冰箱、冷库制冷机的冷凝器和制冰机的冷凝器要及时清理,检查压缩机的排放压力,确保冷却剂循环无泄漏,并保持在正常水平。

24、保管好维修材料及维修剩余的配件,避免浪费,对日常维修中灯泡、灯管、电池等做到以旧换新。对维修产生的旧材料再进行综合利用。

25、根据维修大纲的要求,及时保养各设备设施。

凡在检查中发现员工因不认真履职或无视本制度而产生能源浪费现象,将予以经济处罚。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18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是指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合理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等途径,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 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是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要设立相应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本区节能工作的决策、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的指导下,负责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的指导下,负责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二章 公共机构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

各公共机构应建立详细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联络员负责将本单位的年能源消费数据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七条 各级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和能源消费计量报告制度,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至少每年报送一次本年度能源消费统计表,同时报送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

第八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日常节电管理:

(一)减少空调用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

(二)减少照明用电。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的设计,采用限时开启、间隔开灯等方式改进电路控制,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除重大节日或有关部门通知外,夜间不允许开灯亮化办公区域的景观照明。

(三)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电脑等办公设备应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复印机背面排气孔与墙面最少保持10公分距离,以利散热。停用办公设备1小时以上的,应关闭设备电源。每天下班时,应关闭办公用电设备的电源插线板总开关或拨下电源插头。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等部位的用电情况应进行重点监测,实行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四)减少电梯用电。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楼层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第九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日常节水管理:

(一)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更换老化供水管线,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杜绝水龙头跑冒滴漏造成的“长流水”现象。严禁使用高压自来

水冲洗地面、设备、器具和车辆。各单位内部绿地养护应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情况,科学适时灌溉,提倡微灌、滴灌等方式。

(二)提倡中水回收。鼓励建立再生水回收利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和城市污水、废水作净化处理后,成为达到国家标准的“中水”,并进行回用,减少用水量。

第十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公务车辆节油管理:

(一)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保有数量,按规定标准配备用车,新购公务用车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和清洁能源型汽车。严格控制高油耗公务车辆的购置。

(二)推行一车一卡制度。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推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智能IC卡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百公里耗油分类控制标准,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定期核定行驶里程、用油额度、运行费用支出。

(三)规范驾驶。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公务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公务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合理安排公务车辆出行线路和用车人员搭配,尽量减少公务车辆空驶里程。禁止非公用途使用车辆,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

(四)推进公务车服务社会化。加快机关班车、接待用车和公务车使用制度改革,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十一条 公共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 市政府采购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以国家节能清单所列节能产品、设备为主的政府集中采购名录库,优先采购以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和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

第十三条 为公共机构服务的物业公司,每年应当明确提出具体节能管理目标、要求和措施,并由业主单位进行监督。

第三章 监管部门职责

第十四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能源消耗定额;
市、区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第十五条 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制定相应的节能改造措施和计划。建筑能源审计数据可从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中采集。

能源审计内容包括公共机构节能负责人和节能岗位落实情况,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能耗定额完成情况,节能改造情况,公车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当共同承担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能耗监测任务,明确投资收益分析和节能指标,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在适当范围内,逐步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鼓励公共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进行节能改造,鼓励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参与政府机关的合同能源管理。第十八条 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考核的具体办法,组织、协调公共机构节能的各项监督、检查、考评和公示工作,并纳入全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

第十九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建设、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对公共机构节电、节水及公务用车节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条 公共机构年终节能考核采取单位自查、现场核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书面调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是:

(一)自查申报:各单位先行年终自查,根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二)考核评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调查、查阅相关资料、分项打分等方法,对年度节能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形成初步考核意见。

(三)汇总上报:由考核小组汇总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报告。

(四)奖励处罚: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根据考核情况,核定各单位考核结果,并提出奖惩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条 节能考评结果经报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同意后,应当予以公示或通报。

对涉及重要工作机密或不宜公示结果的单位,可由本单位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申报予以免除公示或通报。

第二十二条 公共机构对考核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受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公示信息出现错误的,经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核证后,在公示或通报媒体上进行更正。

第二十三条 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设立节能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对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处理,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和投诉人反馈。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自愿实施节能改造的公共机构,改造项目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资助。第二十五条 公共机构完成节能改造项目且正常运行一年后,项目年节约经费(财政资金安排部分)可作为奖励资金按每年20%的比例、连续3年返还给被改造单位,用于该单位节能减排相关支出。奖励资金由各单位在申请下一年度预算时一同申报,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作为该单位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出。

第二十六条 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的公共机构,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阻碍节能检查、未按时报送能耗数据、提供虚假数据的公共机构,按《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三十七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节能不合格的单位,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并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
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由市财政部门按当年全市节能规划目标相应减少该单位下一年度的能耗核拨财政资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19篇

作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电梯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一、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从事电梯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并且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

(二)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三)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四)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三、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电梯制造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一)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二)电梯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三)电梯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四)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类和作用;

(五)电梯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六)电梯的事故及防范;

(七)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五、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使用单位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六、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七、使用单位应及时安排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提前二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
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八、使用单位应制定对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应予以实施。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20篇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还不及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我市地处北方缺水地区,水资源更是十分僵乏。因此,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水法》和《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厉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杜绝一切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发生。

二、通过黑板报、墙报、宣传橱窗、闭路电视、校园网等多种途径,以及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节水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力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广师生的节水意识。

三、学校根据市节水办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对各部门,特别是用水量的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和量化考核。超指标用水严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对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及有关责任人要给予严肃批评和从重处罚。

四、水暖班要加强对学校用水设备和管道器具的巡视检查和定期维修,发现跑、冒、滴、漏问题要及时处理。因处理不及时造成水资源浪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全校师生要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水龙头用后要随手关紧。发现跑水、漏水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学校鼓励全校师生提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合理化建议,重视、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工作。

七、兼职节水管理员要尽职尽责的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工作,通过一、二、三级水表的计量统计、分析,协助校领导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 第21篇

㈠用电规定

1、杜绝长明灯、白昼灯、长转扇、无人扇。

2、办公室、实验室、阅览室、教室和各功能室要选配“节能员”或“节能值日生”,做到人离灯关,人离扇停。

3、晴天光照度足够时不开灯,人少时少开灯,人走时随手关灯。

4、学生去专用教室或操场上上课时,要关闭本班教室里的所有灯具和电风扇。

5、办公桌要尽量靠窗户,采用自然光,少开照明灯;
做到公共场所有专人负责在必要时开灯。

6、走廊、过道、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灯全部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室、教室等室内使用日光灯或节能灯具。

7、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
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打印机、教室投影仪、电脑不用时及时关闭;
关闭电脑主机时要一并关闭显示器、打印机电源开关;
下班时必须拔掉饮水机电源插座。

8、禁止在教室、办公室、各功能室等处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饭锅、热得快等电器(正常教学除外)。

9、空调机使用规定:夏季37摄氏度以上、冬季5摄氏度以下才可使用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6摄氏度以上,冬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0摄氏度以下,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人走时关闭空调。

㈡用水规定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发现水龙头滴水现象,应及时报修;
用时控制水量,用毕随手关闭。

2、自觉养成节水习惯,倡导用容器盛水涮洗拖布等,尽量避免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
搞完卫生的水能用于浇花的要用于浇花。

3、校园绿化用水采用专人控制,人工喷灌的节水方式。

4、厕所用水采用感应装置,将水量调到合适位置;
用水龙头使用节水龙头。

㈢使用办公设施、耗材规定

1、珍惜纸张。充分发挥校园网络优势,推行无纸化办公和校园网教学。减少文件、资料的打印;
纸张尽量双面使用,做到物尽其用;
修改文稿尽量在电子文稿上进行,减少纸张消耗。废纸应投入废纸篓,便于回收利用。

2、节约公共通讯费用。接打电话做到言简意赅,减少通话时间。不用办公电话聊天或拨打信息台。

3、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公务接待使用陶瓷、玻璃茶杯,逐步淘汰一次性茶杯的使用,大力提倡低碳生活。

4、及时改造、淘汰耗能大、效率低的设备;
妥善处理报损与报废器材,可修可用的决不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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