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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6,(7)

时间:2022-11-29 18:12: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6,(7),供大家参考。

知识产权6,(7)

 

 知识产权试题之四 一、

 1、 作品

 2、 合法竞争

 3、 专利权用尽

 4、 实用新型

 5、 国际优先权 二、 简答题(每小题 5 分, 共 20 分)

 1、 简述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2、 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3、 简述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4、 简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三、 案例分析(每小题 15 分, 共 30 分)

 1、 《休闲》 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 请学生 L 翻译了美国 5 年前在X 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 S 的散文, 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 署名作者 S。

 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 转载了《休闲》 杂志上的这篇译文, 注明转载自《休闲》 。

 S 发现后, 认为《饭后茶余》 报及《休闲》 杂志未经其同意, 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 也未向 S 支付报酬, 遂诉至中国法院。

 《饭后茶余》 报辩称, 《饭后茶余》 报转载《休闲》 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 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 无须向 S 付酬。

 《休闲》 杂志社辩称, S 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 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且《休闲》 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 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 杂志社只需向译者 L 付款即可。

 你认为二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

 2、 山东省金乡 县酒厂于商品分类表第 33 类酒商品申请注册“王府井” 商标, 被商标局驳回。

 商标局认为王府井是北京著名商业街,用作商标易使人对商品出处产生误认。

 当事人被驳回后不服, 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

 理由是商标虽然是“王府井” , 但商品上标有地址或企业名称, 不会使人对商品出处产生误认。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复审认为, 要求复审的理由不成立, 再予驳回。

 试分析商标局驳回注册的理由是否成立?

 四、 论述(25 分)

 试述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种类。

 知识产权试题答案之四 一、

 名词解释(每小题 5 分, 共 25 分)

 1、 作品:

 即作者以语言、 文字、 图形、 符号、 绘画、 雕塑、 音乐、图像等人们可以感知或通过机器感知的形式, 表达思想、 意愿、 情感的文学、 艺术、 科学的智力劳动成果。

 简言之, 作品就是人的思想的表达。

 2、 合法竞争:

 即正当竞争、 公平竞争, 是指法律所允许和保护的竞争, 即符合公平、 公正、 平等、 自愿、 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争。

 3、 专利权用尽:

 是指合法制造的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 在首次销售以后, 权利人就失去了对该产品本身的再次销售、 使用等控制、制约的权利, 相当于权利已经在这些具体的、 特殊的产品上 “用尽”了。

 4、 实用新型 :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 构造、 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5、 国际优先权:

 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 在优先权期内, 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另一国提出专利申请的, 依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优先权。

 二、 简答题(每小题 5 分, 共 20 分)

 1、 简述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1)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

 (3)

 伪造、 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 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4)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2、 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也俗称“三性” 。

 (1)

 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2)

 创造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比较同类型的现有技术, 具有进步性, 先进性。

  (3)

 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是可被应用与实际目的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3、 简述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名词解释(每小题 5 分, 共 25 分)

 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对抗他人的在后注册商标。

 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享受跨类保护。

 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时, 该商标可以得到特别保护。

 驰名商标与域名发生冲突时, 该商标可以得到特别保护。

 驰名商标在行政和司法过程中可以享受特殊便利。

 4、 简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1)

 主体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 表演者、 音像制作者、 广播电视组织, 除表演者以外, 几乎都是法人。

  (2)

 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

 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 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

 内容不同。

 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 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 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 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 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 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 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

 受保护的前提不同。

 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 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三、 案例分析题(30 分)

 1、 (1)不成立 (2)《饭后茶余》 报转载已发表的作品, 可以不经原作者许可, 但必须支付报酬。

 (3)美国与中国同为版权公约成员国, 在美国发表的作品同样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2、 (1)王府井为北京市的著名商业区, 与贸易活动密切联系, 在国内外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不应为独家专用, 且该名称已具有显著的地理标志性。

 (2)用该词作商标确实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出处造成误认, 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 并引起不良影响。

 根据《商标法》 第 8 条第 9 款规定, 不能核准注册。

 四、 论述(25 分)

 试述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种类。

 我国《著作权法》 第 45 条, 第 46 条规定了 15 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发表其作品的行为。

 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 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造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三、 没有参加创作, 为谋取个人名利, 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

 四、 歪曲, 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

 五、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以表演, 播放, 展览, 发行, 摄制电影,电视, 录像或者改编, 翻译, 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行为。

 六、 使用他人作品, 未按规定支会报酬的行为。

 七、 剽窃, 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

 八、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以营利为目的的复制发生其作品的行为。

 九、 制作, 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十、 未经表演者许可, 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行为。

 十一、 未经表演者许可, 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行为。

 十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

 十三、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 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

 十四、 未经广播电台, 电视台许可, 转播, 复制其制作的广播, 电视节目的行为。

 十五、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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