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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13篇

时间:2022-12-03 11:06:02 来源:网友投稿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13篇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驻镇村工作队工作制度为确保奥运会残奥会和改革开放40周年大庆期间不发生来自a镇a村的干扰努力促进该村信访稳定突出问题解决经研究决定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13篇,供大家参考。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13篇

篇一: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驻镇村工作队工作制度为确保奥运会残奥会和改革开放40周年大庆期间不发生来自a镇a村的干扰努力促进该村信访稳定突出问题解决经研究决定组建驻a镇a村工作队

  驻镇村工作队工作制度和驻村人员工作纪律

  驻镇村工作队工作制度为确保奥运会、残奥会和改革开放40周年大庆期间,不发生来自A镇A村的干扰,努力促进该村信访稳定突出问题解决,经研究,决定组建驻A镇A村工作队。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选派政治可靠、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保障。

  二、所有工作队队员在驻村工作期间,脱离原单位工作,统一接受工作队领导,原单位不得再为其安排工作。

  三、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在驻村期间该村不发生问题。

  四、严格奖惩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除给予一定补贴外,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态度消

  极,措施不力,导致问题发生,影响到工作队整体工作和A镇A村稳定的,将按照国家三部委16号令,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驻村人员工作纪律1、完全脱离原工作单位,保证吃驻在村。2、严格作息时间,不准请假,不准擅离职守。3、服从统一指挥,不准私自行动。

  4、严守工作机密,不随便表态,不准传播小道消息。5、加强协作配合,不准搞本位主义,不准推诿扯皮。

  6、保证工作质量,不准草率应付。7、一律吃工作餐,不准吃请,不准喝酒,不准扰民。8、凡违反工作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镇工作组制度一、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所有抽调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按时签到,坚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员请假,必须提前向带队领导请假;带队领导请假,必须提前向维稳办主任请假,经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凡无故脱离岗位的,将直接通报所在单

  位主要领导,同时严肃追究脱岗人员的责任。三、实行值班制度。所有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负责来访接待、接听电话、打扫卫生等日常事务,发生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如值班期间不在岗或有关情况报告不及时,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等处理。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所有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机密,凡泄密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五、所有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如因联系不上,影响工作,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二: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驻村工作组管理规章制度标准范文

  为加强对局驻村人员的管理,更好地完成下基层驻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特订立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一、服从和尊重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按照县、镇基层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驻点村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依靠和尊重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充分调动和发扬他们的积极性,遇事同他们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心同德做好工作。

  三、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尽可能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引导群众奔康致富。

  四、协助抓好村委会集体经济项目的发展和管理,要一抓三年,抓出成效,确保三年后村委会集体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要跟踪监督局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

  五、及时向县、镇基层办、局领导汇报请示有关工作,每季度末要书面报告一次驻村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要写出工作组总结,每个工作组成员要写出一年来驻村工作表现和体会。

  六、工作组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日,规定每周必须有半天时间集中学习,并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的各种学习交流活动。

  七、驻村干部要坚持驻在农村里,做到有事请假,无事不得缺勤,请假一天的向工作组长报批,二天以上向镇委基层办报批,五天以上的向县基层办报批。

  八、驻村干部的休假(包括周六周日两个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驻村工作组和当地党组织商定,要合理安排好工作。

  九、艰苦朴素,不搞特殊化,不得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不得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树立县直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十、驻村工作组要进行考勤登记,每月考勤表经组长签名后送交局办公室。

  二OXX年五月十三日

  

  

篇三: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履行好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围绕党的建设、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推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1、努力帮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村“两委”共同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尽力帮助村里落实一些具体实在的实事,促进群众增收。2、围绕帮助村里增强发展意识、帮助群众转变观念,积极组织和要求村里的党员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党员素质,培养致富带头人。二、帮扶措施1、加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致富信心。一是按照党工委和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向高粱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每份文件要贯彻到群众。二是努力向群众宣传国发2号文件、精神,使群众真正知晓、理解文件、会议内容,增强群众致富信心。2、抓好基层党员直议制建设,建设一个好的党支部。首先,抓好村级两委的组织建设。其次,把责任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有知识、有能

  力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之成为党外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标准的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最后,坚持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构建农村党建工作新格局结合起来。在工作方式上,通过宣传、引导、扶持、帮助、服务等手段,激发农民的积极性,盘活农村社会资源,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双赢。

  3、多措并举助农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首先是抓好春耕生产,促增收大力发展群众做强做大我真三大引导产业。其次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增收,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第三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增收。第四是积极实施惠民项目。确保各项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促进农民增收。4、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持扶贫和扶智相结合。5、民生工作。(1)农村低保做到位。(2)全面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3)积极动员,提高“两新”参保率。6、教育等工作。(1)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2)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关注上访人群,将上访调在低压态势,做好稳定工作。三、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2、强化责任,增进感情。认真落实帮扶工作精神,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3、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善于思考,找出好的帮扶致富方法,扎实开展工作,建全帮扶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引导村民早日脱贫致富。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切实解决一些地方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选派要求第一条向全省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同时选派驻村工作队。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全覆盖,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全覆盖。把深度贫困村和脱贫攻坚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选派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二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由省、市、县(市、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以下合称驻村干部)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

  年,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第三条定点帮扶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

  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省、市选派的驻村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

  第四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从中共党员的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其中驻村工作队队长,省级党政机关选派的原则上为处级或处级后备干部;市级选派的原则上为正科级或正科级后备干部;县级选派的原则上为科级或科级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的原则上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后备干部。

  第五条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一)党性观念弱和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二)纪律观念淡漠、作风不实的;(三)身体状况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四)近两年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五)临聘人员、勤杂人员。第六条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所驻村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第七条驻村干部无正当理由,中途不得调整。对任期已满,个人提出调整申请且单位同意的;或者对因岗位调整、工作时间难以保证、身体

  等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向派驻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征求意见并征得同意,且提出符合条件的接替人选,再报经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调整。

  第八条干部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不变,各项待遇不减,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减弱。

  第二章选派程序第九条驻村干部选派一般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确定人选,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备案。省派定点帮扶单位人员编制80人以上的,原则上须选派3人;31-79人的,至少须选派2人;30人以下的,不少于1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人员确有困难的,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同意后,由县乡统筹补齐;人数特别少的单位,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统筹,可以与人数较多的单位联合组队,并明确各自的派出人员和工作队队长人选。第十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省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对口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中央驻赣金融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驻村帮扶工作。

  第十一条设区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指导全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市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本级管辖单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成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市、区)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政府副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组织、扶贫、财政、农业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须深入研究各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的综合情况,结合本县实际及各村重点帮扶需求和类型,注意与派出单位充分沟通,认真统筹配置省、市等各方面的驻村工作力量,努力做到精准安排驻村。实行一村一队,严禁一村多队、重复派驻。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服从县(市、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统筹安排。

  第十四条乡镇不单独选派驻村工作队,在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乡镇党委根据驻村帮扶的实际情况,选派干部对驻村工作队人员不足部分进行补充,但补充人员一般不能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工作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驻村干部要服从队长的管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宣传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强农惠农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二)抓实精准扶贫。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组织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三)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助乡镇党委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注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教育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选准发展路子,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

  (四)为民办事服务。指导帮助村级组织建立服务平台,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到贫困户家

  中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助推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指导和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引导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六条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驻村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组织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日常管理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管理为主。通过建立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方面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第十七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工作,定期调度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足,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会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掌握省派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市级参照省级做法进行

  管理。第十八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辖区内各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

  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个月至少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在岗及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抓好问题整改。

  第十九条乡镇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管理职责,乡镇党委书记要直接抓。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周至少定期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安排乡镇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抓好驻村考勤,注重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建立健全考勤台账,做到有痕管理。

  第二十条派出单位要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跟踪服务管理,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每年到村调研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半年到村指导不少于1次,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激发工作热情,解决后顾之忧。

  第二十一条驻村干部(包括由乡镇补充的驻村干部)要与村“两委”干部一道坚持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季度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50天。要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凡是工作日不能在岗的,均要通过乡镇党委逐级履行请假或报备手续。因病因事一次性请假3天(含)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请假4至7天(含)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请假8天(含)以上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请假15天(含)以上,派出单位要安排符合

  条件人员接替工作或视情况调整人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所有请假均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因驻村帮扶工作需要外出联系工作的,须向乡村两级报备。派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要临时召集驻村干部安排工作的,须先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并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工作队每季度应向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单位至少汇报1次工作,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驻村干部,必须“召回”:(一)驻村时间不能保证,工作不能与原单位脱钩的;(二)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工作的;(三)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群众不认可的;(四)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不改正的;(五)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六)当地乡镇党委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七)其他应当“召回”情形的。第二十三条乡镇党委要针对第二十、二十一条指出的问题,建立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负面清单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如实上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市、县(市、区)组织和扶贫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派出单位对照负面清单抓好问题整改。上一级还要督导下一级的整改工作。对需要“召回”的人员,由乡镇党委提出,经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派出单位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督促派出单位“召回”,并重新选派接替人员。

  第五章考核督查第二十四条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其中省、市选派的,联合省、市组织和扶贫移民部门开展考核。考核内容突出在岗履职、完成目标、工作实绩、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考核方式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乡镇党委提供驻村干部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情况。第二十五条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由省、市组织和扶贫部门与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送派出单位备案,并记入个人档案。以县为单位,对省、市、县(市、区)选派的驻村干部单独进行考核,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且不占派出单位指标。乡镇选派的驻村干部,可视各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驻村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优先列为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第二十七条实行“双考核”,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的年度考核,纳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落实。第二十八条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情况作为省脱贫攻坚督察组督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督查。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

  每年至少开展1次随机抽查,各市、县(市、区)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和群众对驻村干部的满意度等。每次督查抽查要形成专报和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单位,向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及时通报督查抽查结果,督促抓好问题整改。通过督查抽查,发现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第六章工作保障第二十九条实行派出单位与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联村捆绑”,结合深入推进“连心”工程,加大支持帮扶力度。派出单位要落实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帮扶措施,每年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积极提供驻村帮扶资金;可利用公用经费,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安排通信补贴,每年安排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因公负伤的做好救治康复联系服务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干部驻村期间的医疗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第三十条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第三十一条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要指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督促村“两委”干部支持配合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第三十二条各级要加强培训指导,培养懂扶贫、会扶贫、作风硬的驻

  村干部队伍。每年省级要开展示范培训,人数不少于全省驻村干部的1%;市级要开展重点培训,人数不少于全市驻村干部的10%;县级至少组织1次驻村干部轮训。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基层党建、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帮助驻村干部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十三条各地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帮扶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驻村干部生动实践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支持驻村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激励驻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第七章工作纪律第三十四条强化纪律约束,促进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三十五条驻村干部因本人主观原因导致被“召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问题严重程度对其作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相关处理。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三年内不得提拔使用。第三十六条对选派驻村工作不重视、不按规定实行驻村干部工作与派出单位脱钩、落实跟踪服务管理责任和帮扶措施不到位的派出单位,由上级党委政府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约谈其主要领导,约谈后仍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驻村工作队问题严重,限期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实

  行“双问责”,既追究驻村干部责任,也追究派出单位及相关领导责任。驻村工作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中央驻赣单位对驻村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约谈其单位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将有关问题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各级组织部、扶贫和移民办对反映的重大问题督办不力的,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履行日常管理责任不到位的,乡镇党委对驻村帮扶工作支持不力、不及时如实上报驻村干部问题的,村“两委”干部不支持配合驻村工作队工作的,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承担。第四十条各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市、县(市、区)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之外派驻的第一书记和对非贫困村派驻的驻村工作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促进__村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十镇百村”建设的安排部署,结合__村社会经济发展的

  重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的精神,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简政放权、扩权强镇为契机,以农村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大力调结构、转方式,抓改革、增活力,惠民生、促和谐,构建“美丽__”、“和谐__”、“幸福__”。

  二、工作目标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创业就业、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任务,积极参与新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认真落实“百村”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促进__村的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推进__村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三、主要工作(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制定学习制度,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一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国家、__省、__市、__市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等,充分理解参透各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工作队员自身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与镇、村干部和群众的学习,学习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提高工作队员的服务能力。(二)摸清底数,理清思路。针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队成员的客观情况,工作队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个层次深入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迅速熟悉、掌握__村全方位情况。一是要了解__村的基本情况;二是了

  解SD镇党委、政府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三是与村委会领导就__村“百村”建设的设想和总体思路;四是与村民交谈,征求村民对“百村”建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上门宣讲及发放资料等形式,向__村的党员、群众宣讲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共__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有关部署等;宣讲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帮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宣讲中央“新农合”、“新农保”等各项惠农政策。将惠农政策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政策真正送到村民们手中,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政策,真心拥护、自觉执行政策。

  (四)抓好产业发展,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一是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发展好__种植、鱼、肉鸭、蛋鸭养殖等产业,增强发展后劲,稳步提高群众收入;二是发展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建立一个专业合作社、一个家庭农场、一个农家乐,拓宽群众收入收入渠道。

  (五)大力推进“百村”建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协助指导好老街组集中建房点等24个“百村”建设项目,尽力帮助解决项目工程中存在的困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协助支村两委组织实施好土地整理项目。三是积极向水利等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立项建设村民直饮水工程。

  (六)全面抓好文化教育,促进__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按照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协助村两委抓好村完小的改造工作及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七)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恩就是受恩者要铭记并通过实际行动来感谢报答他人,包括社会、自然给予的恩情恩惠。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开展感恩教育,一方面是弘扬民族感恩的传统美德,另一方面是鞭策我们从现在起要用真心真情和实际行动去感恩和施恩于人。要通过开展感恩教育,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人民群众好的主旋律。

  (八)扎实开展“三深入”、“四联户”,了解群众诉求。继续深入各村民小组,发放民情联系卡、开展民情登记,了解社情民意,尽力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同时,做好建立完善好民情台账,做好各项记录。

  (九)抓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支村两委凝聚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市镇的统一部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做到“六学”,搞好学习教育;二是切实做到“六查”,解决四风问题;三是建好三大机制,做好整改落实;四是做到“六个带头”,发挥“一把手”的模范带动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带着一级改,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十)围绕新农建设,推进驻村精神文明发展。针对农村文化生活相对

  落后,农民文化科学素质总体偏低,旧观念、旧风俗、旧习惯充斥着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驻村期间要通过办培训班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农业的相关政策普及科技、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农民素质,为农民的长富、大富夯实根基。

  (十一)积极配合村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创建工作。驻村工作队队员要利用驻村的有利条件,深入村组、深入农户,积极发现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土地承包、赡养老人等环节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的根源,积极面对,协助村组干部做好涉及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公平公正地处理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矛盾双方通过法律或其他有效途径解决矛盾,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行和谐平安村建设。

  四、工作要求(一)坚持镇党委政府和支村两委的领导,服从大局,抓好“百村”建设工作项目的落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项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工作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将驻点村的工作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包村单位领导、市统筹办及联系驻点村的市级领导汇报。(三)要切实做好民情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要及时做好民情登记并将每一阶段所开展的特色性工作及时上报到市统筹办。(四)在工作中要积极向乡镇干部学习发展经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习吃苦耐劳、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的工作精神,努力创新工作。密切联系

  群众,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成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所要求的规定动作,同时要完成二个以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

  (五)加强团结,维护团队形象。在深入群众时多听取不同群众的意见,把群众的力量凝集起来,组织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

  (六)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上级的管理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品礼物,不参与赌博,不参与农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食宿住行不增加驻点村(乡镇)的经济负担;严格考勤制度,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2天;严格请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__村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管理办法,结合__村驻村工作队实际,制定此制度。一、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二)参与精准脱贫。根据__村村情贫情,围绕“5.7”指标,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强基层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帮带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帮助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四)推动乡村善治。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务工作规范运转。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一)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报备不得随意离岗离村。(二)工作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第一书记向镇党委请假,队员请假1天以内向第一书记请假,请假3天以内的需向挂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三、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一)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县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镇驻村工作队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二)驻村工作队员要根据安排及时向派出单位汇报个人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

  (三)驻村工作队员要通过微信工作站、“云岭先锋”APP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并记录每日工作日志,做好每日签到。

  四、学习制度(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二)工作队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三)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五、例会制度(一)每周一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例会,若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不能顺延至下周。(二)工作队例会由第一书记,挂村领导,村委会书记主任共同组织。(三)工作队例会主要为最新政策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等。(三)工作队成员及村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向第一书记、挂村领导请假,否则视为缺席。(四)每次召开例会,都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做好会

  议纪录。六、驻村工作队工作原则及要求(一)驻村工作队成员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二)坚持为民办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三)团结同志,掌握村“两委”班子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养村

  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违

  规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本制度自__年__月__日生效。

  

  

篇四: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

  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

  

  

  安全饮水等方面的问题短板;协助落实“七个一批”精准扶贫到村到户项目;督促完善落实“一户一策”脱贫计划。

  (四)资金项目“监督员”。主要是参与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到村到户资金项目的进村落地和组织实施,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督促村“两委”对涉及脱贫攻坚的资金项目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能。

  (五)农民群众“服务员”。主要是全面了解掌握本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协调做好解疑释惑、情绪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经常走访关心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开展民事领办、代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乡村治理“指导员”。主要是帮助建好农村基层组织,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作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县域内驻村帮扶工作的调度管理。县委副书记或挂职县委副书记担任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全面负责本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具体领导和管理。从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抽调1名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协助总队长开展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勤考核、任务落实等日常工作。

  

  

  (四)例会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周应组织召开1次由工作队队员、村“两委”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开展学习、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安排任务。

  (五)报告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月向乡镇党委汇报1次工作,乡镇汇总情况后每月向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汇报1次工作;村

  

  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一律召回撤换,被召回撤换的,到村任职时间不得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内不得选先评优、提拔或重用;派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不得选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群众所需经费,可在派出单位机关工作经费或业务费用中筹措解决。

  

  

  

篇五: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工作队工作制度

  驻村工作队制度

  一、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落实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二、坚持集体组织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掌握好党和政府对农牧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适时开展宣传教育群众活动,把党的声音传遍千家万户,引导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信心、自力更生、勤劳致富。

  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互信,聚集民族团结正能量。全力以赴“去极端化”,促进宗教和谐。强化群防群治群控,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长治久安根底。落实民生建设任务,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五、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不准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准占用基层车辆,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借下基层办私事,不准侵害群众利益,不准在生活上让基层补贴,不准提过分要求,不准公款娱乐,不准吃请收礼,不准工作期间饮酒的“十不准”规定,树立质监系统良好形象。

  三、学习要求1、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每周一集体学习一次,其余时间为个人自学;2、认真组织、做好笔记、务实求效,每人每月必须写一篇学习心得。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不得随意出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积极参加讨论、踊跃发言、敢于谈认识、亮思想、讲真话,通过学习讨论,端正认识,提高觉悟,增强团结,促进工作,每周学习由组长准备相关材料。

  工作队请销假制度一、工作队员驻村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考勤制度。考勤情况由工作组组长负责,经工作队队长审核,每月26日前将由所在乡党委审核后的考勤情况报送县“三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确认。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无故脱岗。驻村工作队队员请假1天〔含〕由组长审批,报乡办公室备案。请假2天〔含〕由组长审核,经队长审批,报区局政治部及办公室备案。请假3天〔含〕以上由队长及乡领导审核,报区局“三民”活动办公室领导审批。所有请假手续应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旷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病假需要医院证明〕,并按程序逐级审批。。

  四、工作队员尽量利用休假假期处理家务,请事假按照工作队纪律要求执行,原那么上全年请假累计不超过15天。

  五、请假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并及时销假。驻村开展工作期间,工作组必须保证足够的工作力量在岗,六、特殊时期、紧张时期和一级戒备时期全员在岗。

  七、上级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敌社情分析研判制度一、每周由队长、副队长召开一次敌社情分析会,驻乡武警部队领导、派出所民警和各工作组组长参加并汇报工作。

  二、队长、副队长、各工作组参加乡里的研判会议。

  三、驻村工作组每周同村支部和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召开一次村敌社情研判会,各驻村工作组汇总整理一周敌社情方面的总结报告,并写出书面材料。

  

  

篇六: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五帮和谐稳定积极做好村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采取正面宣传说服教育典型引导等多种方式引导村民依法有序信访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维护村庄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农业科技知识等不断提高村民素质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倡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生活

  关于加强区直驻村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驻村干部:为进一步加强区直驻村干部管理,切实有效地增强驻村

  干部工作责任感,提高驻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根据威环组发[关于在区直部门中开展驻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区直驻村干部是上级组织部门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顺应基层群众的要求,派驻到我们镇的,各村应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特长,进一步激发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为驻村干部施展才能提供工作平台。

  二、工作要求

  根据威环组发[2011]8号文件精神,驻村干部工作任务主要是深入开展“一联五帮”活动:

  “一联”: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通过驻村,切实做到下得去、呆得住,面对面、心连心,真正培养和建立起与基层群众的深厚感情。一要切实转变作风。驻村干部每周驻村时间不得少于5天。驻村期间,要做到“三进三同”,通过进农村、进农户、进田间,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做到同群众距离上接近、情感上贴近,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要强化群众观点。要视人民群

  众为衣食父母,把群众当“自家人”,把群众事当“自家事”,尽己所能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要把群众利益高高举过头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干群众之所需,做到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三要了解村情民意。要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做到一家不少、一户不漏,对每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口构成、收入来源、健康状况、所需所忧所盼等,都要了如指掌,熟记于心,并记好《民情日记》。通过走访,摸清农村现状、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对群众的认知率要达到70%以上。四要提升自身能力。要铺下身子、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把群众当先生、当老师,虚心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学做“农村人”,学说“农村话”,学办“农村事”,在帮扶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复杂问题的能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五帮”就是要立足帮扶村实际,从群众想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入手,从群众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抓起,从群众要求最迫切、最能立竿见影、最能赢得民心的问题干起,积极配合派出单位做好帮扶工作,并记好《工作日志》。一帮民生改善,重点做好困难群众摸排救助工作,要掌握好蹲驻村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定期走访慰问困难户,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每年组织村内部分有困难的群众进行健康查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好村民吃水、走路、就医、上学等问题。二帮环境整治,把驻村工作与农村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以“三清三化”为目标,力所能及地改善农

  村生产生活条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抓好村级办公场所以及健身广场、露天影院、公园等文化娱乐场所建设,缩小城乡差别,让百姓共享新农村建设成果。三帮班子建设,积极参与村级各项事务,亲自参加村内的各种会议、重大活动;发现、物色、培养优秀人才,并严格按程序吸收其入党;帮助村里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引导,实现村“两委”关系协调,战斗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四帮脱贫致富,要采取有效手段,帮助村“两委”班子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学习先进经验,理清发展思路,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实现农民增产增收;要充分发挥派驻单位人才、信息、资源等方面优势,用好用足各项惠农强农政策,为群众致富提供指导和帮助。五帮和谐稳定,积极做好村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采取正面宣传、说服教育、典型引导等多种方式,引导村民依法有序信访,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维护村庄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农业科技知识等,不断提高村民素质;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倡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生活。

  三、具体办法1、任职安排:根据区委组织部的统一任命,是中共党员的,挂任所驻村党组织副书记;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党员

  的,挂任村委会主任助理。2、工作方式:驻村干部要确保每周有五天的时间在村

  工作,每周一驻村干部要参加镇机关例会,每周五下午要参加镇机关集体学习,驻村工作组组长要参加镇党委召开的党委会。

  3、学习与培训:驻村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指导帮助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镇党委将根据组织部的要求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培训,提升驻村干部综合素质。每周四晚上定为集中学习培训日,组织驻村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交流。驻村干部要参加镇党委组织的专题报告会、重点观摩活动及形势政策教育活活动。

  4、管理与督查:驻村干部由区委组织部和镇党委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乡镇党委管理为主,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镇党委书记是驻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分析研究和检查指导驻村工作,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做好驻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镇党委组织委员要进行具体地管理、检查和指导。镇党委每月要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分析解决问题,安排布置任务。镇党委在抓好平时检查的同时,积极协助组织部对驻村干部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各村要妥善安排驻村干部的食宿,主动配合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地向镇党委反映和汇报驻村干部的实际到岗和工作情况。

  5、制度与纪律:驻村干部在所驻村实行“坐班制”,按镇党委要求积极配合村“两委”安排开展工作。驻村干部

  除参加镇机关例会、学习、培训外,其余时间一律驻村开展工作,执行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驻村干部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旷工,请假一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组织部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本所驻村,并及时通报镇党委分管领导,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驻村干部不得向村上提任何区镇规定之外非工作方面的要求,增加群众负担。驻村干部要加强请示汇报,对一些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不能随意表态。

  6、保障与服务:根据区委组织部的部署,镇党委安排专人负责驻村干部的保障与服务工作,负责干部驻村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各村要协助镇党委做好驻村干部的生活工作遇到的各种困难,并为驻村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篇七: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Wheneveryoudosomething,thinkabouti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

  扶贫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扶贫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驻村扶贫干部的管理,确保扶贫干部沉下

  身子抓好扶贫村工作,高标准完成扶贫开发“双包”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__〕19号)、《关于做好选派第六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__〕2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扶办〔20__〕103号)及《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意见》(埇组字〔20__〕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派驻到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以下简称驻村工作队)的管理。

  第二章、驻村工作队的组成第三条、驻村工作队由包村帮扶单位派驻的驻村帮扶干部(以下简称驻村干部)、联系贫困村的乡干部以及所在村的大学

  生村官和“三支一扶”有关人员组成,队长由驻村干部担任。每批驻村工作队任期为3年。

  第四条、驻村工作队队长是选派干部的,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其他驻村工作队队长是党员的可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非党员的可担任村主任助理。

  第三章、驻村工作职责

  第五条、驻村工作队的职责是: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根据所驻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工作。

  4、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5、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村道、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

  7、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8、协助组织实施各类到村到户扶贫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和资金。第六条、驻村工作队队长的职责是:1、负责对工作队队员的管理,制订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2、负责建档立卡的数据更新。3、牵头编制扶贫项目,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4、负责安排和管理工作队工作经费。5、负责落实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协助做好本单位干部包户工作。6、定期向包村单位汇报贫困村工作情况并争取支持。年底撰写工作总结,并向乡组织、扶贫部门以及派出单位报告。7。参与村级党组织建设,协助村书记做好党建工作,参加村级各类会议。第七条、扶贫干部要将每天工作情况工作日志的形式记录在案,每周走访贫困户不少于一次,项目、资金、物资及为民办实事的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并经村负责同志签字、乡党委书记批阅

  签字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列入考核依据。资金、物资要按规定使用,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八条、日常管理工作由乡党委具体负责,扶贫工作队的扶贫工作由驻村工作队队长安排。

  第九条、驻村工作队队长要参加乡点名例会及各类工作会议,且吃住在村,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0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离岗时要履行请假手续,离岗一周以内的,要经乡批准。离岗一周以上的,经乡批准,报上级扶贫部门备案。驻村工作队队长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的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上述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乡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驻村工作队队长在岗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记录在案,包村单位不得无故抽调其承担其他工作。

  第十条、乡扶贫办和组织办要牵头建立工作周例会制度,每周二召开例会,听取工作队长汇报,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具体管理的职责,经常听取驻村干部的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乡、村为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到贫困村的资金,按照扶贫资金的用途及管理办法,由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确定扶贫项目,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在任职村公开,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驻村工作队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即增强防范意识,不要麻痹大意。要坚持日事日了,不要在夜间往返乡村。要确保交通安全,不要骑摩托车走晚路赶远途。要注意食宿安全,不要住危房饮不洁水。要改进工作方法,不要感情用事。要定期检查身体,不要带病勉强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因认识不到位、安全要求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加强对扶贫干部、驻村工作队的学习培训。学习内容要切合实际,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及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安排。

  第十六条、乡党委政府要大力宣传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措施,宣传驻村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帮扶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驻村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扶贫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__〕14号)、《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__〕3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全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派驻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其他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选派和组队

  第三条、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都应当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的选派由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组织、人社、扶贫等部门配合,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具体做好选派工作。省级部门(单位)的选派工作,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和省政府金融办牵头落实,选派到贫困县挂任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的,由省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做好选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和拨付工作队经费。

  

篇八: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制度(总2页)

  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制度

  一、驻村工作制度。驻村帮扶干部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到户,每年驻村时间达到220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在村工作时间需达到160天以上。

  二、考勤制度。乡镇党委负责对驻村帮扶工作队长得考勤,队长负责对队员的考勤。请假3天以内的,队长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队员由队长审批,并报区帮扶办备案。请假3天以上的,队长经乡镇党委书记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队员经队长同意后报乡镇党委书记审批,同时报派出单位备案。

  三、公示公开制度。工作队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每日值班人员要在所在村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联系和沟通。定期公布驻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督促村“两委”对重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政策性补助资金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分配、评先选优和其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公开公示。

  四、学习和例会制度。工作队每周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学习扶贫和惠农政策措施,交流思想,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半年向去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报告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队长每季度向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六、纪律约束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做任何危害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事情。

  七、轮流值班制度。工作队长要合理安排队员的休假休息时间,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集中休假,确保工作队每天有人驻村值守。

  八、工作交接制度。驻村帮扶干部任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调整的,要做好新老队员交接工作。交接工作要做到“五个清楚”:一要把承担的职责任务交接清楚,二要把掌握的村情民情交接清楚,三要把尚未处理完毕的工作交接清楚,四要把台账资料交接清楚,五要把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办公设备等资产交接清楚。乡镇纪委书记担任监交人,最后形成交接清单,送乡镇党委备存。

  

篇九: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二请销假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请销假制度确保驻村持贫工作严格执行驻村时间要求保证驻村扶贫工作正常开展根据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XXXXXX村村委会

  驻村扶贫工作队

  考勤管理制度

  2018年3月

  驻村工作队考勤管理制度

  一、签到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天必须签字报到,公示在岗情况和当日工作安排情况。(一)、上班签到:驻村帮扶干部到村工作出勤以签到为始。工作日及加班日按要求进行签到。早上签到起止时间原则上为8点30分以前,截止时间以外不得再签到,未签到的视情况对待和处理。每周统计签到情况,作为干部到村工作记录。周五下午实行签退制,签退时间为下午五点。(二)、会议签到: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实行签字签到制度,签到截止时间为通知到会时间。(三)、有紧急公务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要电话通知村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人员和由第一书记(队长)确认后予以备注。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的按相应规定对待处理(迟到、旷工以签到情况记载和统计为准)。(四)、签到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终考核,与干部到村工作补助等发放相挂钩。

  二、请销假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请销假制度,确保驻村持贫工作严格执行驻村时间要求,保证驻村扶贫工作正常开展,根据《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必须严格执行《驻村扶贫工作队请銷假管理制度》,工作队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因公、因私确需请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请假审批程序,假期结束及时销假。(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不得随意离岗,如因公、因私确需请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请假审批程序,并经所在村委会证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请假必须有书面假条,如有特殊情况临时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请假的,需委托他人代填请销假审批表并经过审批同意,归队后及时完善补写请假条手续。请假人请假结束返回后,要在请销假审批表上签字销假,并告知准假审批人员。(二)、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请假1天以内的,须经乡(镇)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须经乡(镇)主要领导审批;请假4天以上的,须经总队长或副总队长审批。(三)、工作队员请假1天以内的,报工作队长审批;请假2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须经工作

  队长同意后报乡(镇)分管领导审批;请假4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须经工作队长签字同意后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请假6天以上的,须经工作队长同意后报总队长或副总队长审批。工作队长和第一书记请假审批通过后,须于批准当日电话报所属县(市)联席办和县(市)委组织部备案;工作队员请假审批通过后,须于批准当日电话报所属县(市)联席办备案。各工作队每月上报考勤表时要附上当月所有请假条,请假情况应与县(市)联席办请假备案记录相一致。

  (四)、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不得超假逾期不归或随意延期请“霸王假",如遇特殊情况超假必须取得审批人员同意后方可补假。超假或未销假者一律视为旷工,旷工或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季度在村时间不足50天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视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和联系办给予召回处理。

  (五)、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每月汇总在岗情况,经村党组织书记签字后报乡镇党委。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驻村时间的前提下,每季度可安排工作队员轮休1次,时间不超过1周,每批轮休人员不超过1/3。

  

  

篇十: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驻村工作组管理规章制度

  驻村工作组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驻村工作组管理规章制度1

  学习制度

  一、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想结合;

  二、学习时间:每周集体学习一次,其余时间为个人学习;

  三、学习内容:农村政策、帮扶项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等;

  四、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笔记、务求实效。

  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要重点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累经验,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理论水平;

  二、扎实工作:模范遵守“五带头六不准”,密切联系村“两委”,遵循科学规律创新工作,立足实际村情民情为村民谋实惠;

  三、加强协调: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建设;

  四、严格要求: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五、坚守岗位:不无故缺岗,每月最少驻村20天。

  请假制度

  批。

  一、驻村干部驻村期间每月不少于20天,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按程序审

  二、驻村工作组组长离岗3天以内的,必须报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

  三、驻村工作组组员离岗一天的由工作组组长批准;1-3天的由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超过三天的,由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

  四、请假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并及时销假。

  五、国家法定假期、病假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处理。例会制度一、例会时间:每天召开例会一次。二、例会内容:工作组成员分别汇报当天工作情况和次日工作计划;三、例会要求:完善记录,严肃纪律,注重实效。

  驻村工作组管理规章制度2

  一、服从和尊重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按照县、镇基层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驻点村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依靠和尊重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充分调动和发扬他们的积极性,遇事同他们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心同德做好工作。

  三、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尽可能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引导群众奔康致富。

  四、协助抓好村委会集体经济项目的发展和管理,要一抓三年,抓出成效,确保三年后村委会集体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要跟踪监督局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

  五、及时向县、镇基层办、局领导汇报请示有关工作,每季度末要书面报告一次驻村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要写出工作组总结,每个工作组成员要写出一年来驻村工作表现和体会

  六、工作组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日,规定每周必须有半天时间集中学习,并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的各种学习交流活动。

  七、驻村干部要坚持驻在农村里,做到有事请假,无事不得缺勤,请假一天的向工作组长报批,二天以上向镇委基层办报批,五天以上的向县基层办报批。

  八、驻村干部的`休假(包括周六周日两个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驻村工作组和当地党组织商定,要合理安排好工作。

  九、艰苦朴素,不搞特殊化,不得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不得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树立县直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室。

  十、驻村工作组要进行考勤登记,每月考勤表经组长签名后送交局办公

  驻村工作组管理规章制度3

  为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切实发挥驻村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1、驻村工作实行组长即“第一书记”负责制,工作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的领导和管理。派出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的管理。

  2、派出单位领导要经常到所驻村了解情况,对驻村人员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帮助解决驻村人员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3、严格例会制度。乡镇每月召开一次驻村工作组组长会议,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部署安排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考勤制度。工作组长负责考勤,每月10日将上月考勤情况统计后报镇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基层组织建设年督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对擅离岗位的进行通报。

  6、工作队员要自觉遵守《李台镇驻村工作组守则》,不扰民,不添乱,不增加农民负担,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篇十一: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驻村工作组规章制度五篇

  驻村工作组规章制度五篇篇一:驻村工作组管理规章制度为加强对局驻村人员的管理,更好地完成下基层驻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特订立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一、服从和尊重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按照县、镇基层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驻点村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二、依靠和尊重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充分调动和发扬他们的积极性,遇事同他们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心同德做好工作。三、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尽可能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引导群众奔康致富。四、协助抓好村委会集体经济项目的发展和管理,要一抓三年,抓出成效,确保三年后村委会集体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要跟踪监督局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五、及时向县、镇基层办、局领导汇报请示有关工作,每季度末要书面报告一次驻村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要写出工作组总结,每个工作组成员要写出一年来驻村工作表现和体会。六、工作组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日,规定每周必须有半天时间集中学习,并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的各种学习交流活动。七、驻村干部要坚持驻在农村里,做到有事请假,无事不得缺勤,请假一天的向工作组长报批,二天以上向镇委基层办报批,五天以上的向县基层办报批。八、驻村干部的休假(包括周六周日两个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驻村工作组和当地党组织商定,要合理安排好工作。九、艰苦朴素,不搞特殊化,不得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不得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树立县直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十、驻村工作组要进行考勤登记,每月考勤表经组长签名后送交

  局办公室。二OXX年五月十三日篇二:驻村工作组规章制度一、请销假制度(一)工作组成员要严格遵守驻村纪律,坚守驻村岗位,履行驻

  村职责,提高驻村质量,确保工作实效;(二)工作组成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组长向镇党

  委请假,组员请假1天以内向组长请假,请假3天以内断江镇分管小康驻村工作的领导请假,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

  (三)严禁工作组成员在驻村期间空岗,确保不误工作。对所驻村群众反映较差的工作队员,将报请县委党建办进行调整。

  二、学习制度(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二)工作组成员每月集中学习1次,并适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三)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驻村工作组规章制度驻村工作组规章制度。(五)工作组成员除了记好学习笔记外,还要写好工作笔记和民情日记。三、例会制度(一)例会时间:①工作组例会由工作组组长组织,每周根据情况召开组员例会;②村工作例会,由工作组长、村支书、村主任共同组织,每月召

  开一次,与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合并召开。(二)例会内容:①工作组例会汇报本周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根据本人分工需

  要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制定下周工作计划。②村工作例会:对上阶段开展情况总结,布置下一步工作计划。(三)例会规定:工作组成员及村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确

  实不能参会的应向工作组长请假,否则视为缺席。(四)例会要求:每次召开例会,都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

  分析问题,做好会议纪录。四、工作纪律(一)驻村工作组成员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二)积极参加群众劳动,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三)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

  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并开展与群众交心谈心活动。(四)严格遵守村里的财经纪律,协助村加强村级经费的监督和

  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五)掌握村“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养村

  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六)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给村的各项

  工作任务。(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

  接受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篇三:驻村工作组工作规章制度为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切实发挥驻村工作职能,改进工作

  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1、驻村工作实行组长即“第一书记”负责制,工作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的领导和管理。派出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的管理。

  2、派出单位领导要经常到所驻村了解情况,对驻村人员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帮助解决驻村人员工作和生活中存在

  的实际问题。3、严格例会制度。乡镇每月召开一次驻村工作组组长会议,工作

  组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部署安排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考勤制度。工作组长负责考勤,每月10日将上月考勤情况统计后报镇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基层组织建设年督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对擅离岗位的进行通报。

  6、工作队员要自觉遵守《李台镇驻村工作组守则》,不扰民,不添乱,不增加农民负担,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篇四:驻村工作组成员学习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组成员的学习,提高工作组成员的素质,更好地服务村级新农村建设,特制订驻村工作组成员学习制度。一、驻村工作组成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要加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要加强新农村知识和政策精神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二、工作组成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每周星期五为工作组成员集中学习日。三、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驻村工作组规章制度百科。篇五:驻村工作组工作规章制度学习制度一、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想结合;二、学习时间:每周集体学习一次,其余时间为个人学习;三、学习内容:农村政策、帮扶项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等;四、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笔记、务求实效。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要重点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累经验,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理论水平;

  二、扎实工作:模范遵守“五带头六不准”,密切联系村“两委”,遵循科学规律创新工作,立足实际村情民情为村民谋实惠;

  三、加强协调: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建设;

  四、严格要求: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五、坚守岗位:不无故缺岗,每月最少驻村20天。请假制度一、驻村干部驻村期间每月不少于20天,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按程序审批。二、驻村工作组组长离岗3天以内的,必须报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三、驻村工作组组员离岗一天的由工作组组长批准;1-3天的由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超过三天的,由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四、请假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并及时销假。五、国家法定假期、病假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处理。例会制度一、例会时间:每天召开例会一次。二、例会内容:工作组成员分别汇报当天工作情况和次日工作计划;三、例会要求:完善记录,严肃纪律,注重实效。

  

  

篇十二: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驻村工作组制度

  一、学习交流制度1、加强政治学习,提升理论素养。认真学习____主义、____思想,深入学习中国____体系,特别是深入学习实践____,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打牢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基础。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做好农村工作的本领。认真学习农业农村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认真帮助村党____做好农村工作。3、驻村工作组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____次,每名驻村干部每天学习不少于____小时,并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工作组要实时____驻村干部到驻村工作开展效果明显的村进行学校交流,进一步增强驻村工作成效。二、____生活制度1、干部驻村期间,党____关系转到所驻村,由县委负责日常管理,原单位进行跟踪管理。2、驻村工作组成员中的党员,要单独成立党小组,由工作组组长任党小组组长,自觉参加村支部____生活。3、党员每半年就执行党____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派出单位党____作一次书面汇报。三、请假销假制度1、驻村干部驻村时间每月不少于____天,因病因事请假要按程序报批。2、驻村干部离岗____天以内的,由工作组组长批准。3-____天的,由镇党委批准。超过____天的,由县党委批准。3、驻村工作组组长离岗____天以内的,由镇党委批准;超过____天的,经派出单位同意,以派出单位名义报县党委批准。

  

  4、请假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并及时销假。5、以驻村工作组为单位填写考勤表,坚持逐月考勤,考勤结果列入个人年终考核内容。四、民情调查制度1、驻村工作组进村后,集中半个月时间,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座谈、入户走访、填写《入户走访登记表》等形式,对所驻村逐户进行走访,深入调查研究,实现民情调查、惠民实事、政策法规、文明新风进村入户。2、做好村情、民情日记。摸清群众所想、所盼、所愿,记录基层干部群众对深化农村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的要求,群众生产生活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走访群众的心得体会。3、全面了解掌握所驻村基层____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美丽乡村计划、农村信访稳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五、联系群众制度1、工作组组长要联系村“两委”负责人____名,党员____名,群众代表____名以上,生活困难群众____名;每名工作组成员要联系____名村“两委”班子成员、____名党员、____名群众代表、____名以上。2、工作组每季度至少与所联系群众召开一次座谈会;工作组成员每半年至少与所联系群众谈一次心,帮助他们解决一个困难。3、工作组要做到“五必访”。一是村民家庭有重大事故的必访;二是村民之间有矛盾纠纷的必访;三是村民有不稳定情绪或信访苗头的必访;四是村民遇到特殊困难的必访;五是村民有创业意愿和致富项目的必访。六、定期研究制度1、驻村工作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工作,研究解决问题方案,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2、工作组成员在工作会前,要提出下步工作设想,提供____研究议题。3、工作组确定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要及时与村“两委”沟通,重要事项要向所驻乡镇党委和县委协调解决。七、信息报送制度1、对驻村期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要及时向县、镇党委反馈。2、要及时总结提炼驻村开展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选树宣传好典型,通过《情况简报》等形式,报送镇党办。3、所派驻村和工作组成员,如遇重大____,要及时向县镇党委报告。八、档案管理制度1、以工作组为单位建立工作日志,全面记录工作组和成员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2、要将工作组形成的民情调查报告、村情民情台账、____、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整理、分类、归档。3、所形成的档案资料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做到规范、全面、详细。

  驻村工作组制度(二)

  一、学习方式。坚持____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二、学习时间。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其余为自学时间。三、学习内容:____、____、党的____及其____中、____、五中全会精神、中央一____文件精神、各项建设扶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四、学习要求。认真____、做好笔记、务求实效。驻村工作组工作制度一、认真学习。要重点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累经验,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理论水平。

  

  二、扎实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遵循科学规律,带领群众一起干。三、加强协调。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扎实推动建设扶贫工作。四、严格要求。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五、坚守岗位。工作组每月驻村一周以上,工作队员每月驻村____天以上。驻村工作组请假制度一、一般性请假,工作组组长须报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工作队员须报请工作组长同意。二、请假时要说明具体的请假原因并写出请假条。三、请假时间每次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四、重返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五、国家法定假期、病假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处理。村基础设施管理制度一、成立以村支两委和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管护领导小组,从____上得到保证。二、对全村所有基础设施及活动财产清理核实登记,分工负责,从责任上得到保证。三、开展“基础设施属全村,全村人民爱设施”的活动,从思想意识上得到保障。四、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破坏基础设施的工作力度,从法律上得到保证。公路管理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工作职责:按公路总长分段分户管理1、清沟排水;2、打扫干净;3、垮土在两方以下由分管户负责,两方以上由组上农户共同负责。三、管理制度:1、如果哪个农户不执行,村上对该户停止办理一切手续、证明;2、组上反映情况由领导小组____负责执行;3、路肩不能耕种,如有此现象,由领导小组____人拔掉。村部管理负责人:____补助:每年从村办公费中给予____元补助工作职责:1、管好钥匙,由一个人一关一锁。2、登记好村部所有财产,建好台账,并每年张榜公布____次。3、打扫卫生,接待客人,随叫随到。人饮工程管理负责人:____实行负责人专管制度。管理制度:1、各家各户装好水表,用户按____收取水费。2、随时检查管好设备,不得损坏。3、随时____人员进行维护管理。4、从水费中每年抽取____元的管理费,用于给____发放补助,保证家家有水喝。

  

篇十三: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

 扶贫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驻村扶贫干部的管理,确保扶贫干部沉下身子抓好扶贫村工作,高标准完成扶贫开发“双包”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19号)、《关于做好选派第六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xx〕2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扶办〔20xx〕103号)及《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意见》(埇组字〔20xx〕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派驻到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以下简称驻村工作队)的管理。

  第二章、驻村工作队的组成

  第三条、驻村工作队由包村帮扶单位派驻的驻村帮扶干部(以下简称驻村干部)、联系贫困村的乡干部以及所在村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有关人员组成,队长由驻村干部担任。每批驻村工作队任期为3年。

  第四条、驻村工作队队长是选派干部的,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其他驻村工作队队长是党员的可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非党员的可担任村主任助理。

  第三章、驻村工作职责

  第五条、驻村工作队的职责是: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根据所驻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工作。

  4、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5、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村道、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

  7、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8、协助组织实施各类到村到户扶贫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和资金。

  第六条、驻村工作队队长的职责是:

  1、负责对工作队队员的管理,制订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建档立卡的数据更新。

  3、牵头编制扶贫项目,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4、负责安排和管理工作队工作经费。

  5、负责落实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协助做好本单位干部包户工作。

  6、定期向包村单位汇报贫困村工作情况并争取支持。年底撰写工作总结,并向乡组织、扶贫部门以及派出单位报告。

  7。参与村级党组织建设,协助村书记做好党建工作,参加村级各类会议。

  第七条、扶贫干部要将每天工作情况工作日志的形式记录在案,每周走访贫困户不少于一次,项目、资金、物资及为民办实事的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并经村负责同志签字、乡党委书记批阅签字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列入考核依据。资金、物资要按规定使用,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八条、日常管理工作由乡党委具体负责,扶贫工作队的扶贫工作由驻村工作队队长安排。

  第九条、驻村工作队队长要参加乡点名例会及各类工作会议,且吃住在村,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0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离岗时要履行请假手续,离岗一周以内的,要经乡批准。离岗一周以上的,经乡批准,报上级扶贫部门备案。驻村工作队队长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的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上述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乡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驻村工作队队长在岗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记录在案,包村单位不得无故抽调其承担其他工作。

  第十条、乡扶贫办和组织办要牵头建立工作周例会制度,每周二召开例会,听取工作队长汇报,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具体管理的职责,经常听取驻村干部的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乡、村为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到贫困村的资金,按照扶贫资金的用途及管理办法,由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确定扶贫项目,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在任职村公开,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驻村工作队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即增强防范意识,不要麻痹大意。要坚持日事日了,不要在夜间往返乡村。要确保交通安全,不要骑摩托车走晚路赶远途。要注意食宿安全,不要住危房饮不洁水。要改进工作方法,不要感情用事。要定期检查身体,不要带病勉强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因认识不到位、安全要求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加强对扶贫干部、驻村工作队的学习培训。学习内容要切合实际,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及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安排。

  第十六条、乡党委政府要大力宣传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措施,宣传驻村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帮扶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驻村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5〕3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全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派驻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其他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选派和组队

  第三条、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都应当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的选派由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组织、人社、扶贫等部门配合,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具体做好选派工作。省级部门(单位)的选派工作,

  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和省政府金融办牵头落实,选派到贫困县挂任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的,由省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做好选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和拨付工作队经费。

  第四条、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在每个贫困村整合包村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每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至少3人,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兼任队长。

  第三章、职能职责

  第五条、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

  3、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4、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

  5、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第六条、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工作队队员的管理,制定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收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每月30日前分别报送派出单位、包村单位、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

  3、牵头落实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以及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参与所驻村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助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及时总结上报驻村扶贫工作情况。

  4、督促检查各类项目资金到位和实施情况、建档立卡数据更新情况、队员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等。

  5、落实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七条、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组织、扶贫等部门共同配合,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村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宏观管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抽查、随机调研等,检查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岗和工作开展情况。

  第八条、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建立和完善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实行逐日登记考勤制度,月考勤表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签字后,在次月15日前送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县级组织、扶贫部门备案。不得随意请假离岗,如确需请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请销假制度,队员请假须由队长批准后报乡(镇)批准。队长请假须经乡(镇)批准后报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和批准,请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派出单位不得抽调其承担其他工作。任期结束后,给予一次性补假15天。

  第九条、对不驻村、不尽心尽力、不履行驻村职责、扶贫任务完成不好,经教育帮助不改的队员,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可逐级向管理部门提出要求进行调整更换。

  第十条、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业务培训主要由县级组织、农办、扶贫等部门负责,每年培训至少1次。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工作进度组织开展培训,每年培训至少2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

  第五章、考核和奖惩

  第十一条、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等次视同其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考核总数的20%。驻村扶贫工作队年度考核工作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乡镇党委具体负责,会同派出部门(单位)综合日常考勤、工作实绩等方式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报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考核结果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反馈各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考

  核为优秀的,列为本单位考核优秀档次,不占本单位年度优秀名额。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历作为个人基层工作经历。

  第十二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每年由各级“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通报。由省“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每年从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及队员中,评选100名年度驻村扶贫先进工作者,纳入社会扶贫表彰。州(市)级和县级视情给予一定数额表彰。

  第十三条、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任期考核情况作为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驻村期间工作任务完成好、帮扶成效明显、受省级表彰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给予优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1、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驻村时间不足200天的。

  4、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第十五条、考核不合格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队员驻村情况作为派出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驻村期间由派出单位原则上给予每人每月900元食宿补助。乡(镇)、村要为驻村扶贫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省财政每年安排93个贫困县和476个贫困乡(镇)10万元驻村扶贫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各州(市)、县(市、区)级财政相应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到每个驻村扶贫工作队。省、州(市)、县(市、区)派出单位每年分别为本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每人安排不少于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工作经费。不得用帮扶资金代替工作经费,帮扶资金也不得作为工作经费使用。

  第十八条、专项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总额控制、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方式,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所在乡(镇)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县级财政部门和派出单位共同监督。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支持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社会事业发

  展等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集中投向贫困村,按照扶贫资金的用途及管理办法,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确定扶贫项目,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以乡(镇)党委、政府文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在所驻村公示公告,接受监督。其他到村资金,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确定扶贫项目,经投入单位(个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听取汇报,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具体管理的职责,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包村单位要从人、财、物等各方面关心支持驻村扶贫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地要大力宣传干部驻村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帮扶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驻村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负责解释。其他工作队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扶贫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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