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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3篇

时间:2023-03-07 13:12:03 来源:网友投稿

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1  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纪律建设,是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国家公务员形象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鼓楼区委办实际,制定有关制度如下。  一、区委办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3篇,供大家参考。

2023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3篇

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1

  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纪律建设,是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国家公务员形象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鼓楼区委办实际,制定有关制度如下。

  一、区委办工作人员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要围绕增强首善意识,发展区域经济,建设“海峡西岸首善之区”的目标,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二、要建立健全“三牌”,即:工作牌、职责牌、去向牌。要做到工作人员要有工作牌,科室要有职责牌,工作人员要有去向牌。

  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认真办理公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室聊天,不办理私事。工作人员要文明办公,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五、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负有领导、监督、纠正的责任。

  六、要建立健全*时干部考核制度。

  1、工作人员要结合考勤情况、工作效率、办事质量、工作态度等,经常自查自纠,做到半年有总结,年终有总评。

  2、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考评会,对个人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

  七、年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级人员,下一年度不得作为各级各类表彰的推荐人选;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的人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连续2年被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八、由区委办分管领导负责对机关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受理群众投诉,调查具体情况,协调处理意见,督促整改。

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2

  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根据中央、省、州、县各项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从政行为,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出勤管理办法

  1、参与*工作的干部职工每天上午8点半以前必须签到,若因工作下队,经核实属实后,由办公室统一登记;若因在县开会、学习或出差,凭上级通知,由办公室统一登记。认真保管好出勤签到登记表,由办公室负责收集,由熊怡负责每日统计。

  2、双休日轮流值班时,周五下午4点以后未值班的干部职工实行签到后,方可离岗,星期日每天晚上7点前回*签到上班。

  3、凡是特殊情况需请病事假的必须写好假条,假条经审批同意后交办公室等级方可离岗,假期满必须按时上班,及时销假。

  二、办公管理办法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业务办公室人员必须确保上班时间在岗,不得随意离岗。

  2、所有办公人员必须做到开门办公,办公时间内不得关闭办公室大门或出现空岗情况。

  三、办公电脑管理办法

  1、镇办公电脑实行定责管理。对全镇办公电脑指定专人管理,实行指定管理人全责管理制,严禁非定责管理人员使用电脑,具体责任人见附表。

  2、定责管理人负责使用及清理电脑软件,彻底删除并卸载非工作软件;不得安装非工作软件,严禁使用办公电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定责管理人员负责电脑管理,必须将电脑设置密码,密码不得外泄给其他人员。

  4、镇办公电脑用于日常办公,原则上实行日班制。即上午8点开机,下午5点关机,特殊情况需加班的除外。

  5、镇办公电脑实行专人定责管理后,凡被本级或上级督查组查处有违反电脑管理相关细则的,除使用人外,定责管理人也负有相同责任。

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3

  第一章 严格执行工作禁令

  第一条 严格执行市纪委“十个一律不准”规定:

  1、一律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中央、省、湘潭和市委、市*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不落实、打折扣、搞变通;

  2、一律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和用公款开支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等违纪违规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香烟、贺卡、年历等年货节礼,严禁巧立名目公款报销相关费用;

  3、一律不准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4、一律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严禁借机敛财;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5、一律不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车;

  6、一律不准在履行公职中索、拿、卡、要,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7、一律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8、一律不准滥发钱物,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奖金;

  9、一律不准超标准建设和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修和多处占用办公室;

  10、一律不准擅离职守,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严禁工作时间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网聊、购物、看电影、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与工作无关事情。

  第二条 规范工作纪律,增加执行以下5条禁令:

  1、严禁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

  2、严禁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

  3、严禁公车停放在休闲娱乐场所;

  4、严禁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

  5、严禁参与黄、赌、毒,参与黑、恶势力。

  第三条 强化接待管理,认真落实8条禁令:

  1、不得提供香烟,不得报销烟草发票,严禁变相处理;

  2、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3、不得在私人会所和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

  4、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审批;

  5、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6、不得参加当事人的宴请,更不得向当事人提出宴请要求;

  7、部门单位之间和本单位股室(部门)之间不得相互宴请;

  8、严禁以非正常手段变相处理招待费用。

  第二章 严格劳动考勤

  第四条 严格作息时间规定,严格考勤纪律,不得迟到和早退。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制度。

  凡因工外出、领导临时安排工作或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签到的,应在上班后半小时以内电话告知负责签到值日人员,并于事后将文字说明经股室长或安排工作的领导签字报签到值日人员,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罚。未能及时签到又不说明理由的,按迟到对待,不签到的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上工地的由项目部负责考勤,治超卸载场治超执法人员由治超大队负责考勤。

  签到考勤、指纹机数据导入和导出及日常维护工作由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股)具体负责指导和管理。签到值日员在第二天上午9:00以前按签到录入资料由组织人事股做好每天的《签到台账》登记,按月汇总,上报给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勤情况与绩效考核挂勾。

  第五条 严格请休假制度,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因病请假或请事假必须有请假条,一天以内经股室长同意,一天以上经股室长后报分管领导批准,依据请假条到组织人事股登记备查;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但在第二天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并报值班员登记备查。

  第三章 严格考评考核

  第六条 每月月底局务例会前,各部门须向考核领导小组提交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安排的书面材料,然后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评分办法按10分制对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打分,再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并结合督查情况,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等次评定并张榜公布。

  第七条 正股级干部由局领导评分。其它机关工作人员评分办法:分管领导占40%,其他领导占30%,部门负责人评分占20%(部门负责人只负责给本部门工作人员打分),考核办主任占10%;

  月*均得9分-9.2分(最高分不超过9.2分)者为优秀,8-9分(不含9.0分)者为称职,7-8分(不含8分)者为基本称职,7分以下(不含7分)者为不称职;

  第八条 每月可评2-3名股室长为优秀,但最终每月获奖者只评一人;其他人员中工程股、路政大队、办公室可评2-3人、其他股室评1人为优秀,由分数高者当选,若分数相同,则由局党委商议确定。月度考核优秀者奖励200元/人。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九条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督查。健全群众监督工作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作风建设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定期与不定期通报督查情况。把抓落实作为各级干部工作实绩的评判标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督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列入机关作风评议内容。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各级作风建设规定和本局机关管理制度,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职责,出现贻误工作或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等情形,给本局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十二条 实行权责统一、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三条 根据责任过错原因、性质、程度、后果等确定采取何种责任追究,可单独或者合并使用。责任追究种类由以下几种:

  1、书面检查;

  2、通报批评;

  3、诫勉谈话;

  4、调整工作岗位;

  5、停职待岗;

  6、党政纪处分。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还根据其应负责任的主次来确定。

  1、主要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单位造成直接损失或产生严重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2、次要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未尽到监管职责,或者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对工作出现疏忽,造成一定损失或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

  1、违反本制度第一章“严格执行工作禁令”第二、第三款规定情节轻微的;

  2、首问责任人一次性告知不清楚,服务态度不好的;

  3、业务承办人不能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涉及事项的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和要求,而导致不满意投诉的;

  4、在重点工作落实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弄虚作假以及由于主观原因完不成局党委、*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5、工作中出现差错或按规定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交办事项的;

  6、对下属管理不严,造成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待岗。

  1、违反本制度第一章“严格执行工作禁令”规定情节较轻的;

  3、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置之不理,或刁难、粗暴对待,甚至因言行不文明而导致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4、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5、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下属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不作处理,并隐瞒、包庇、护短说情,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6、违反其它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和较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1、违反本制度第一章“严格执行工作禁令”规定情节严重的;

  2、对违*纪、政纪条款触犯法律法规的,分别移送纪检*门、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责任追究处理与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受到责任追究,其本人和所在部门均不得参与年度评先评优,个人在年度考核中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停发年度奖金。并视情节轻重,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 被问责的工作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自收到问责决定书之日起,在15日内可向局党委申请复查。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在10日内组织复查,并提交复查报告。局党委根据复查报告,作出原问责决定继续执行、改变原追究责任方式、撤销原追究责任的决定。

  第二十条 作风建设责任追究结果与机关行政效能监察、行政执法监察结果不相矛盾,既可单独运用,也可合并运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成立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作风建设管理、监督监察与责任追究工作。组长:罗仲希,副组长:龙立兵、李志军、胡叶*,成员:喻名军、傅劲松、刘辉、沈有锋、李全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喻名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十二条 成立作风建设督查工作组,由带班领导带队,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其他股室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专项督查督办工作。参加督查的人员必须严守组织纪律,真督实查,确保督查结果客观公正。

  第二十三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签到值日人员负责向市作风建设督查部门汇报作风建设工作情况。


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3篇扩展阅读


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3篇(扩展1)

——内务管理制度办法3篇

内务管理制度办法1

  为规范出入境管理队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民警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树立窗口良好形象,提高队伍战斗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内务管理规定如下:

  1、大队领导应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全体民警,下级服从上级,同级之间应在大队长的领导下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合作,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2、保持良好的警容风纪和精神状态。窗口接待民警必须按规定着装,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应注意仪容、举止和礼节,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规则、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人民警察的声誉。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大队领导报告出入境动态情况和其他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或迟报。

  4、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窜岗,不擅自离岗,不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工作时间因私外出,必须执行请销假制度的规定。敏感时期离开市区应报告大队长同意,遇紧急情况应做到随呼随应,招之即来。

  5、增强保密观念,遵守保密纪律。做好文件、档案、印章、证件的保管工作。非本大队人员进入内部办公区域应得到大队领导的许可,用于*业务的计算机严禁上互联网,下班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6、爱护公共财物,做好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非特殊情况禁止使用外单位的软盘,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确保计算机管理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7、内务设置整洁有序。办公用具及衣物摆放整齐、美观,及时清除杂物,保持办公区域卫生。

  8、接待群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问好致意并认真受理。不得推委、扯皮,严禁态度冷、硬、横,不断密切警民关系,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内务管理制度办法2

  为创造标准规范的准军事化管理模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卫生标准:

  1、本规定所指“内务卫生”是指寝室内的卫生清洁、被褥整理以及物品摆放等相关工作。

  2、内务卫生总体要求:室内卫生良好,空气清新,墙壁、天花、地面、门窗、床架、桌椅、衣柜、电扇、灯具等表面干净,无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窗户玻璃清洁明亮,室内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3、床铺:

  (1)床铺上*铺棕垫一床,褥子一床,棕垫、褥子靠外侧一边与床外沿并齐,棕垫在下。床单要求干净、*整,靠墙内侧床单布边与靠墙内侧床沿并齐,外侧床单一边反卷包紧棕垫和褥子后将布边压与棕垫下。

  (2)被子按照横三折、竖四折的习惯方法折叠整理,被子叠好后要求棱角分明,线条清楚,方正有形,统一放置与靠窗户的床头一端,且背面与床头边沿取齐,四层侧面朝外。大沿帽不戴时放与被顶上,帽徽向前,帽前沿与被正面边沿取齐,并处与中间位置。

  (3)枕头整*后,靠内侧*行放置在被子的旁边。严禁将任何无关物件放在床单、被子上,或夹藏在被褥之中。

  4、床下地面上不能放置任何物品,鞋子统一放置与床底鞋架上,鞋跟朝外,且鞋跟边沿与鞋架最外一根钢筋取齐成一条直线,由里向外依次为球鞋(1双)、皮鞋(1—2双)、拖鞋(1双),多余物品收好后放于衣柜内。

  5、写字台台面上不允许放置任何物品。个人零散物件放于写字台抽屉内,两抽屉的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木椅放于写字台下,椅背紧帖台面外沿,并处于中央位置。

  6、脸盆柜:

  (1)脸盆柜每格放脸盆两个,脸盆外沿与柜口取齐,且紧靠各自一侧摆放,香皂、洗发水、擦脸油均放在盆内,摆放整齐。

  (2)洗衣粉等其它洗涤用品使用后放于衣柜内,不允许在脸盆柜上随意摆放。

  (3)漱口杯放于脸盆柜台面右里侧,从右至左摆放整齐,杯把一致朝外,牙膏(在里,盖向上)、牙刷(在外,头朝上)*行右倾放于杯内;喝水杯放于台面左里侧,从左至右摆放整齐。

内务管理制度办法3

  为促进大队正规化建设,加强内务卫生管理,营造一个舒适宽松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设置及内务卫生要求

  (一)办公室定置标准

  1、大队按不同办公室配置,绘制了物品摆放定置图,请将图贴在办公室门后。(定置图附后)

  2、物品要按定置图顺序依次摆放,做到整齐、美观、舒适、大方。

  3、办公室内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一律清除。

  (二)办公桌定置标准

  1、办公桌上物品按大队统一绘制的物品摆放定置图摆放,体现顺序、方便、整洁、美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2、办公桌上除定置的外,不得再摆放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其中台灯使用时放在中上侧,不使用时放在桌面靠墙(窗)一侧。

  3、办公桌内物品摆放必须整洁。

  (三)工作椅定置标准

  1、工作椅随时摆在桌后侧中央,人离开办公室(在办公楼内),工作椅按座位原位放置。

  2、人离开办公室短时外出,工作椅半推进办公桌下。

  3、人离开办公室超过四小时或休息,工作椅完全推进或靠拢办公桌。

  (四)文件资料定置标准

  1、文件资料摆放入柜,要合理、整齐、美观,保持柜内清洁整齐,随时进行整理。

  2、文件柜上不得摆放其他任何物品,保持柜顶整洁。

  3、文件装盒必须要分类命名,以便查找。

  (五)办公室内务卫生要求

  1、每天上班前打扫办公室卫生,对伸手可及的地方进行打扫,做到面洁(包括地面、桌面、柜面、门、墙及办公设备等)、窗明、物整齐。

  2、每周二(或按大队既定安排的时间)进行卫生大扫除,清理不常用物品将其入库入柜,打扫天花板、空调和能移动的桌、椅、沙发、柜底下以及窗台(露台)、空调主机等*日难以触及的地方,不留卫生死角。

  3、*日办公室字纸篓内的垃圾不得露出,烟灰缸内不得超过一半,及时倾倒。

  4、人离开办公室要对桌面进行整理,待办文件要整齐摆放在办公桌的中下侧,办公椅按定置标准摆放。

  二、宿舍设置及内务卫生要求

  (一)物品定置标准

  1、床、电视柜、书桌、鞋柜摆放做到整齐、美观、舒适、大方,除以上物品外,宿舍一般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2、床单统一,床上棉被叠四折成方块,放在床头,枕头和备用被统一折叠整齐放在衣柜的上格。

  3、书桌上可在中上侧放一盏台灯、一个烟灰缸,茶(水)杯和热水器(瓶)放在衣柜搁物架上,摆放整齐,书桌内必须整洁。

  4、鞋柜内鞋子按运动鞋、棉鞋、皮鞋、*鞋、拖鞋的顺序依次摆放,外沿对齐,柜内其物品也必须摆放整齐。

  (二)洗漱间定置标准

  1、毛巾对折整齐挂在毛巾架上,对折口朝里,下沿整齐。

  2、漱口杯可放在毛巾架上或洗漱台的两头(但必须只能放在一起),漱口杯手柄统一斜朝外,牙膏倒放在漱口杯内倾斜尾朝里,牙刷刷毛朝下与牙膏方向一致插在漱口杯内,牙刷在牙膏外。

  3、洗脸盆放在水桶上,水桶提手靠外,居中放置在洗漱台下,桶(盆)内待洗衣物不得露出桶(盆)口。

  4、字纸篓放置在洗漱台内侧的墙角。

  5、在洗漱间门后安装挂钩,打扫卫生用品统一挂在门后,按拖把、扫帚、刷子、抹布的顺序依次挂好。

  6、其他个人用品统一放到鞋柜或床头柜内,柜面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三)衣柜定置标准

  1、衣柜上格放置箱包和被子、枕头,但摆放外沿必须整齐。

  2、衣柜下格摆放衣服,挂衣服按长外套、短外套、长袖衬衣、短袖衬衣、长袖t恤、短袖t恤、无袖衫、裤子(裤子必须裤脚对齐后对折在衣架上)、皮带、领带等,衣架统一由外向里挂,衣服的领口朝向必须一致。

  3、其他不挂的衣服必须折叠整齐,外沿一致的叠放在下面,或者可在柜下放二到三个小贮衣塑料箱,其他衣服统一放到箱内,但贮衣箱的颜色必须一致。

  (四)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每天早上或下午起床后整理、打扫宿舍卫生,对伸手可及的地方进行打扫,倾倒字纸篓,所有物品按以上定置标准整理到位,做到面洁、窗明、物整齐。

  2、每周二(或大队既定安排的时间)按办公室的标准进行卫生大扫除。

  3、休息时间外,宿舍随时保持清洁、整齐,除以上定置的物品外,一律入桌入柜(包括电视、空调的遥控器)。

  三、其他卫生要求

  1、楼外公共环境卫生每天一清扫;楼内的楼梯间、走道每天上午上班后半小时和下午上班前半小时各打扫一次,走道和楼梯间的窗台每天打扫一次,楼顶和露台及水沟大扫除时打扫一次。

  2、食堂每天三餐后各打扫一次,每周至少清理二次水沟。

  3、公共厕所每天打扫一次,进行除臭,及时清除污渍。

  4、其他房间参照以上卫生要求进行打扫。

  5、打扫卫生的用品统一挂到公共厕所的门后,按宿舍内打扫用品的秩序挂好。

  6、室内外墙上不得随意张贴、钉挂和涂划。

  7、车辆要随时保持整洁,按车位停放,车头朝外,所有车辆车头必须在一条线上(除长车外)。

  8、倡导节约随时关水,人离开房间关灯、关空调、关电视。

  9、随时注意安全,人离开房间要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并关好门、窗,严禁使用电炉及易燃易爆物品。

  四、罚则

  要严格遵守以上标准和要求,否则发现一次,每处扣目标量化考核分0.5分;连续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每处扣2分。


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3篇(扩展2)

——合同管理制度办法3篇

合同管理制度办法1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合同签署权限

  一、 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 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四条、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

  第五条、 签订时间

  一、 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议》(附件一)。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二、 根据岗位性质差异,试用采用在岗试用和项目试用两种形式。其中,项目试用是指由拟被聘用人员直接参与到公司的项目中去,在项目中对其能力等进行直接的先期考察,尽量避免公司的雇佣风险。

  三、 在员工被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附件二)。

  四、 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第六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 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技术、市场等高级技术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3年期合同期;对于董事会直接任命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董事会确定。

  二、 续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第八条、 公司每月30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岗取酬,岗变薪变。

  第九条、 公司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 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招聘录用、试用考核及离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合同管理制度办法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方委托乙办理自用或经营用的( )贷款,乙方接受委 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真实的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在资源条件到达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甲方快速完善的完成贷款。

  2、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与时间:

  1、甲方总承担费用为,居间服务费,贷款本金为( )当贷款到达甲方的账户的当天或次日,甲方应按约定,分两笔相同金额的费用打入其中的两个账号(第一个账号为:

  1)(第二个账号为:(6222084402007965859)

  2):贷款时间按(陆个月)计算。

  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待贷款成功后方可撤销:

  2,本合同具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管理制度办法3

  甲方:

  乙方:

  1.总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制定本业务合作协议。

  2.基本原则

  2.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承揽供应链服务业务,交由甲方运作,并按照项目的盈利情况,以可提利润为基础,在每单项目结束、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及业务款后,从甲方处按本协议规定提取一定的业务开拓费用,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2甲方负责乙方开发项目的运作,并按协议支付乙方如下(2.3)费用及业务开拓提成费(按4.0所述)。

  2.3乙方非甲方正式编制员工,甲方不承担乙方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市场开发及其他费用。协议双方非劳动关系,而是*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对乙方引入的业务进行评估,在明确可操作的前提下,调集公司各种资源,全力促成业务运作。

  3.1.2 甲方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名义及相关宣传材料开发业务

  3.1.3甲方可配合乙方在相关地区举行市场营销活动,活动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3.1.4项目导入甲方后,根据需要,甲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甲方可为该项目的成功运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3.1.5甲方定期(每月)对乙方导入的客户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具体的清单提供给乙方认可。同时办理、支付乙方应提的业务手续和费用。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按约定提取业务开拓服务费用。

  3.2.2在承接业务时,可使用甲方的名义,但必须时刻注意维护腾邦形象,不得用于非公司业务的承揽活动。

  3.3.3不得有借腾邦名义从事不利于腾邦形象、损害腾邦利益的行为。

  3.3.4不得将腾邦自身运作的客户介绍给别的同类企业运作。

  3.3.5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将知晓的甲方自身的业务和其他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3.6乙方须协作保证甲方维护业务中垫付资金的安全性。

  3.3.7违反上述2、3、4、5点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4.业务开拓费用提成比例

  4.1 乙方业务开拓费用的提成比例为业务服务费收入的10% 。

  4.2 实际提取数=业务开拓提成×(1—所得税率)。

  5.收入计算的前提条件

  5.1项目结束后,甲方应保证准时计付业务费用给乙方。所有应收款项包括各类垫付资金全部收妥且进入甲方账户后才可计算乙方的业务收入。

  5.2为保证甲方营收的应收款和所垫业务运作资金的安全回收,必要时乙方须协助甲方,要求项目客户为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根据项目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6.协议有效期

  6.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22日起至月日。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6.2本协议期满双方应重新签订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6.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本协议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追溯。只有甲方按协议内容支付乙方应提的提成、且乙方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和业务应收款后,本协议宣告完全失效。

  7.其他约定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为标准版本,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双方签署其他文本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8.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乙方

  签章: 签名:

  年 月 日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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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3篇(扩展3)

——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建设资金管理制度1

  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1资金使用管理的依据

  1.1资金使用计划

  1.2进度报告

  1.3工程变更

  1.4资金管理计划

  2资金使用的控制步骤

  2.1比较。按照确定的方式将资金使用计划值与实际值逐项进行比较,以发现费用是否已超支。

  2.2分析。在比较的基础上,对比较的结果进行分析,以确定偏差的严重性及偏差产生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或避免相同原因的再次发生或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2.3预测。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预测整个项目完成时的费用。

  2.4纠偏。当工程项目的实际费用出现了偏差,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偏差分析和预测的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期达到使费用偏差尽可能小的目的。

  2.5检查。对工程的进展进行跟踪和检查,及时了解工程进展状况以及纠偏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3资金使用的控制方法

  3.1偏差分析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如横道图法、表格法和曲线法。

  3.2在进行费用偏差分析时,要考虑以下几组费用偏差参数:局部偏差和累计偏差;绝对偏差和相对偏差;偏差程度。

  3.3在进行偏差原因分析时,首先应当将已经导致和可能导致偏差的各种原因逐一列举出来,并通过对已建项目的费用偏差原因进行归纳、总结,为项目采用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3.4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纠偏措施,实现费用的动态控制和主动控制:修改费用估算。

  3.5采取纠偏措施。纠偏的主要对象是业主原因和设计原因造成的费用偏差。在确定了纠偏的主要对象之后,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纠偏措施。纠偏可采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合同措施等。

  3.6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后,连同所选择的纠偏措施以及从费用控制中吸取的`其他方面的教训等都要形成文字材料,作为本工程项目的历史资料以供参考。


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3篇(扩展4)

——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3篇

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1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 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 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2

  一、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按时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岗,如需替班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2、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或交接班手续不齐全时,交班人员应继续值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直至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岗;

  3、严禁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如遇突发性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待系统和设备完全正常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4、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神集中,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做好交接工作的记录和签字手续;

  5、每班交接前负责清洁卫生工作。

  二、电梯管理及保养检查制度

  1、为保证电梯机房设备绝对安全,电梯维修工必须把机房门锁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更不允许任何人将机房作为住宿之用;

  2、电梯机房门钥匙必须由电梯维修工妥善保管,不准随便挂在墙上,以防钥匙被人拿走;

  3、物业公司领导检查维修保养的情况,必须在电梯维修工的陪同下核实维修保养的项目及保养情况;

  4、电梯临时维修或定期维修、保养时,必须做好详细、完整的记录并存档备察;

  5、认真填写电梯运行记录及维修记录,;

  6、电梯保养与检查内容如下:

  a、电梯轿箱内通风机、日光灯是否正常;电梯运行楼层指示信号显示功能;电梯运行程序能否按正常指令运行,轿箱内及大厅按钮信号有无损坏,显示是否正常;

  b、电梯拽引机转动装置,抱闸装置,转动装置,润滑油应在油标上下刻线之间,钢绳、绳轮固定,电梯地坑是否积水,电梯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干净;

  7、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及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集中解决设备技术问题;

  8、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三、锅炉房设备定期检修、维修及保养制度

  1、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对锅炉房设备及辅助设备进行经常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检修;

  2、锅炉设备的定期检修分为:大、中、小修三类,小修应按需要随时安排,中修每年一次,应包括清除受热面内部的水垢、炉膛、烟道及受热面外侧面等部位;

  3、锅炉检修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根据周期检修计划和内外部检查的情况确定本次锅炉检修计划;

  4、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人员力量,根据检修制度分工负责制,以确保检修质量;

  5、检修前要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和配件。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保证检修质量标准有效措施;

  6、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修保养并定期校验,以保证其灵敏可靠;

  7、锅炉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8、每班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9、做好检修、维修及保养记录,把每次检修的情况(损坏情况和修理方法)记录下来存入锅炉技术档案,以利于日后备查。

  四、锅炉房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遵守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温度、压力,燃烧等头部,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严格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3、进行巡回检查,锅炉设备及相关设备是否出现异常情况,检查供水、回水管道、循环水泵、补给水泵及其它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时处理,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事故的分析,并吸取事故教训;

  5、锅炉运行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主管人员领入。

  五、锅炉房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一旦发生事故,管理人员一定要冷静,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锅炉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后不能有掩盖事故的侥幸心里,否则会使事故扩大。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2、锅炉管理人员一时查不清事故原因时,应迅速报告上级领导,不得盲目处理,在事故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擅自离岗;

  3、事故发生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部位及处理方法等详细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发生锅炉爆炸和重大事故的单位,应尽快将锅炉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等书面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锅炉安全监督部门。

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职责:

  (l)安排、协调、帮助及督促各专业助理完成各自范围内工作。

  (2)组织各专业管理人员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参加新建楼宇入伙前管理验收工作。

  (3)提出新楼宇管理设备初步方案。

  (4)掌握各楼宇设施和机电设备性能及完好情况,组织各助理按时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和措施,检查完成情况。

  (5)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有关工程机电方面的各项业务。

  (6)向管理处介绍物业管理有关工程方面的经验,提高管理服务水*。

  (7)负责对各大厦工程技术资料,设备说明书,技术档案等整理存档。

  (8)负责对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3篇(扩展5)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_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办法3篇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_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办法1

  一、仓库管理的原则

  1、经济原则:是指储备的仓库物资应经济合理,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库存物资储备和资金占用。

  2、服务原则:是指仓库管理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3、管理原则:是指仓库管理员要做到管物资、管节约,避免物资沉淀、遗失和损失浪费,切实降低生产成本。

  二、仓库管理的任务

  1、根据生产需要适当补充物资储存数量,及时调整库存物资结构,保持经济合理水*。

  2、负责材料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并监督材料节约使用。

  3、按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编制有关材料收、发、存统计报表和情况反映。

  4、负责在用工具的保管、借用和管理工作。 三、仓库的帐务管理

  1、财务部负责建立《仓库物资管理台账》,凭入库单、出库单详细记录物资收、发、存动态和使用方向,为加强物资管理提供信息和基础资料。

  2、仓库管理员每天早上应将上一个工作日的领料单汇总后交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按照领料单做好《仓库物资管理台账》的登记工作。

  3、劳保护品和工具的发放明细,要落实到人;除正常记录的《仓库物资管理台账》外,还应详细在《劳保护品登记簿》和《个人工具台帐》上进行登记;《劳保护品登记簿》由财务部负责,《个人工具台帐》由生产部负责。

  四、仓库管理规定

  (一)计划、采购、入库、报销程序

  1、每月25日前,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下月重点工作或检修计划,拟定备品备件、消耗材料的采购计划;拟定计划前要会同仓库管理员对库存情况进行核实,当计划数超出库存量时,差额的部分做为计划数保留,其余的应减去,当计划数小于库存量时,应全部减去,做到既要保证正常生产,又不能造成积压;然后填写《物资采购计划表》,一式四份,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时间及具体要求要详细填写清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的材料计划交供应部三份,其中一份由仓库管理员留存,作为采购物品入库的依据,一份由财务部留存,作为办理入库手续和报销的依据。

  3、供应部应严格按照《物资采购计划表》中的物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时间和具体要求,遵循“货比三家”和“相同的价格比质量,相同的质量比价格”的原则,集中进行采购;无《物资采购计划表》的,一律不得采购、办理入库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4、采购的物资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按照《物资采购计划表》所列内容与实物进行核对,物资名称、型号、数量与《物资采购计划表》所列内容相符(因技术原因不能确认的,可通知使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并在采购清单(或收据)上签字确认。

  5、财务部凭仓库管理员签字认可的采购清单(或收据)和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为供应部出具入库单;无仓库管理员签字认可的采购清单(或收据),财务部不得为其出具入库单。

  6、供应部凭财务部签字的入库单和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办理报销或冲账手续;无入库单和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表》,财务部不得办理报销或冲账手续。

  (二)物资管理

  1、仓库管理员具体负责仓库的全面工作,包括物资管理、发料、保养、盘点等工作,仓库内物资摆放要整齐,库容要清洁。

  2、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领料单发货;领料单填写的名称、型号必须与《仓库物资管理台账》相符,否则,应要求领料人予以改正;领取劳保护品和工具时,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内注明使用人的姓名。

  3、对于临时性抢修或急需、包括夜间消缺所需要的材料,如部门负责人不在,可由领料人先办理借用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办领料单。

  4、仓库管理员应掌握保管期,对有保管期限的物资,应将出厂日期、入库时间和储存期限做好记录,做到先进先发,轮换更新。

  5、每月的25日,财务部负责做出“盘点表”并会同供应部仓库管理员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帐、卡、物要相符;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财务部负责做出《仓库物资长短报告书》,报公司分管领导。

  6、仓库的物资和工具不能随便出错,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三)废旧、剩余物资的管理

  1、废旧或检修替换下来的物资要及时进行回收,分门别类的统一保管;通过检修、拼配后,能继续使用的要继续使用,失去使用价值或无法修复的物资,要集中存放或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集中处理,不允许私自乱扔乱放。

  2、项目安装完毕或检修后的.剩余材料要及时退库,仓库管理员要按照出、入库程序重新办理入库手续。

  (四)工具管理

  1、已配备到个人和班组的工具,由个人和班组自行管理;正常损坏或使用年限较长的,可以旧换新;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自行解决,因此影响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考核。

  2、工作时不得从仓库借用已配备到个人和班组的工具。 3、离开岗位时,配备的工具应收回。

  五、本制度所界定的物资,除另有所指外,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所必需的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办公用品、劳动护品等,石灰石和煤炭除外。

  六、办公用品的计划、账务、发放工作暂由财务部负责。

  七、本制度自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开始执行,原《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办法3篇(扩展6)

——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菁华1篇)

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办法1

为确保学生宿舍安全,保障全体住校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温馨的住宿环境,减轻学生家长的压力和焦虑,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起来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对有学生寄宿的学校来说,宿舍安全部门更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火灾、校内伤害、流行疾病等恶性事故,就会对学校、学生、家长造成极坏的影响,为此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为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确实抓好学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研究和制定了相应的方法和措施,拟定了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的在于坚决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学生宿舍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寓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管理员负责监督、宿舍舍长负责检查的三级管理机构。

各宿舍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实际、掌握情况、狠抓制度落实,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常规检查,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解决。

三、制定制度,提高职能

凡要求住宿的学生,须填写好《长武中学住宿生入住登记表》。

经班主任同意,总务处审批,凭入住通知书由公寓楼管理老师统一安排寝室、床位,办理住宿登记,寄宿生须按公寓楼管理老师指定的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长武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长武中学住宿卫生制度》、《长武中学安全管理制度》、《长武中学公物管理制度》等学校规章制度,佩戴校牌准时进出宿舍,按时就寝。

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入睡,不得大声讲话,不得再出寝室在校园逗留。

寝室内不得出现明火药味,严禁使用蜡烛、点燃的蚊香;

不得损坏安全、消防和用电设施;

严禁私改电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

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宿舍内不得打扑克、下棋、互相追逐打闹、嬉戏。

严禁吸烟、喝酒。

严禁向走廊内或向窗外倒水和乱扔物品。

每个寝室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室人员的值日安排和纪律监督,督促检查本宿舍卫生、纪律。

舍长应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帮助同学纠正错误,有困难和同学商量解决,有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学生宿舍营造成一个温馨、和谐、整洁的“家”。

住宿生住校期间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须凭班主任的准假条,交宿舍值班管理人员留底后方可回家。

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公寓,家长来访及会客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校外来访者须在值班室登记,并在规定地点会客;

各公寓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公寓楼。

学生的财物要自行妥善保管,不允许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

宿舍要加强自身防范,保持窗户、玻璃、门锁完好,离开寝室时,要关锁好门窗,以防失窃。

学生对本寝室的钥匙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要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恶性案件发生,发现盗情和其他案情或险情及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老师并主动配合有关人员进行处理,消除隐患。

要见义勇为,积极提供线索,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机关处理。

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一理发生火险、火灾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及时报警,宿舍管理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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