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个严禁,供大家参考。
教育工作纪律“十个严禁”
一、严禁工作日 饮酒和出入休闲娱乐场所。
二、严禁违反劳动纪律, 弄虚作假、 骗取请销假手续、 擅离工作岗位。
三、严禁公款私存、 截留收入、 序列支出、 坐收坐支、 套取现金、 挪用专项资金和私设“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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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在评优树先、 职称评聘、 年度考核、 教学业务评比和各级各类考试、 竞赛及学生资助、 学籍管理等项工作中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
五、严禁组织学校学生参加未批准的集会、 庆典活动和疫苗注射、 健康查体等医疗项目 。
六、严禁违规、 违纪收取或代收未经审批的收费项目 。
七、严禁从事第二职业, 举办有偿辅导、 有偿接送、 有偿招生、 私自 推销教辅材料和利用公共资源开展有偿教学、补习、 培训活动。
八、严禁违反学校物品统供规定, 私自 购买纳入统供范围的作业簿本、 学生服装、 教学设备、 办公用具等物品。
九、严禁瞒报、 漏报、 缓报辖区内学校或学生安全事故及师生违法违纪( 事件、 案件)
信息。
十、严禁私自 承包经营学校食堂、 公办幼儿园和在校内设立未经审批的小卖部与其它商业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