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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任务分解方案

时间:2022-11-23 20:0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司法局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任务分解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司法局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任务分解方案

 

 县司法局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任务分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任务分解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任务分解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着眼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整合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增强乡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通过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覆盖乡村,智能法律服务得到快速发展,多元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初步形成,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三)活动时间。202*年 6 月-2023 年 5 月,每年 11 月 30 日前

 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二、主要举措

 (一)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

 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统筹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指引,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通过配备智能终端机、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智能机,联通法律服务机构、“** 甘肃法网”和“**”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创新语音、双语服务模式,不断满足少数民族、老年人、残疾人群特点和法律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股,各司法所

 2.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通过提供巡回服务、蹲点服务、远程服务等方式,向偏远地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推进“三台融合”项目建设,发挥用好“公证云”系统,持续加大乡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的配备,提供在线调解、网上申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等服务。依托“**”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借助甘肃法律服务网与“掌上 **”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矩阵,收集研判农村高频次法律需求,重点监测农民诉求、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动态趋势,精准推送全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为乡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股,各司法所

 (二)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3.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逐步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探索建立在提供法律援助时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主动与相关部门研究政策,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4.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做到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可及化。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完善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等制度,倡导“立即援”“马上援”,推行一站式服务;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案前评估、随案指导、旁听庭审、案后回访等措施保障办案质量;对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主动引导并协助其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5.进一步突出精准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衔接,引导公证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建立健全异地协作机制,依托甘肃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等平台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鼓励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落实“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等项目,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公证处

 (三)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6. 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编制乡

 村法律服务目录,有效对接农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民生工程、脱贫致富等村级事务的法律体检、法制审查,明确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和村民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每月不少于 1 天;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及时给贫困户送去贴心法律服务,给流转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提供法律风险建议,为村委会决策进行法律审核把关,让村规民约更加合法合理、好用管用。责任单位:法律服务股 法律援助中心 各司法所 各律师事务所

 7.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六个一”活动。支持引导每位村居法律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讲座”、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开展一次乡村企业“法治体检”。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股 法律援助中心

 各律师事务所

 8.优化乡村营商化境。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提供企业经营发展法律意见,为民营企业打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引导依法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股 法律援助中心 各律师事务所

 9. 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县司法局将安排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支部进行结对共建,由熟悉乡村法律事务的党员律师、公证员为村“两委”和村民对口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股 公证处 甘肃华藏律师事务所

 10. 开展“公证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统筹公证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设立公证联系点,为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确权、流转提供公证服务。优化公证

 服务方式,通过视频办证、巡回办证、定期办证等,实现农村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广泛宣传公证制度,引导农村群众积极运用公证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公证处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法律服务股

 11. 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村(社区)、

 乡镇 (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充实调解工作力量,推动有条件的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着力健全农村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律师调解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配合,及时化解邻里、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济债务、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劳务用工、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常见纠纷,重点整治涉黑涉恶、非法宗教、黄赌毒等突出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矛盾不上交”行动,积极在乡村创建和培育一批“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个人调解室。落实村(社区)调委会每周、乡镇(街道)调委会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和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时段组织专项排查,突出农民工、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村(社区)、农户全方位排查,及时掌握纠纷信息,排查覆盖面达到 100%。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各司法所

 (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2. 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在农村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使宪法精神逐步深入人心。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

 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运用农家书屋、乡村大讲堂等平台,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乡村振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各司法所

 13.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化民主示范村创建,结合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强化动态考核评估,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对出现“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村党支部软弱涣散等不符合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及时摘牌,取消命名。以“法律进家庭”为抓手,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评选活动,引导村民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尚。运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电子地图,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复核,提高创建质量。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各司法所

 14. 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老党员、老教师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优先在村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建立“法律明白人”培训网校,强化“法律明白人”培训、考核和管理。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各司法所

 15.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站(室)、道德讲堂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实现每个村(居)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在每个村(居)建设一个具有本村特

 色的法治墙、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大力推动农家法治书屋建设,普及并规范管理,发挥农家法治书屋效能。充分发挥乡村法治大讲堂、乡村大舞台等阵地功能,利用传统节日、民俗节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等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乡村法治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推动法治文化与乡土文化、民俗文化等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中,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各司法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把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纳入乡村振兴“大盘子”,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县局建立由分管领导同志负总责,法律服务股牵头,普法、律师、人民调解、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工作指导。县局将加强对全县开展活动的工作指导,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解方案,努力做好法治乡村建设各项工作,靠前服务、靠近服务,到人民群众中间去服务。要尊重群众和基层的首创精神,注重培树推广典型,努力抓出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进展情况、发现亮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并在网络媒体上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扩大活动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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